关于《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6-10 发布机构: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一、起草背景

2017年7月24日,郑州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实施细则》(郑科规〔2017〕4号),该《细则》已于2018年12月31日之后失效。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郑发〔2016〕1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郑政办〔2019〕27号)相关规定,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对郑科规〔2017〕4号文件进行了修订,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讨论、修改、完善,新修订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共六章二十三条,主要明确了补助对象、补助额度、申报流程、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一章是总则,共4条。主要说明了制定本细则的依据和目的,企业研发费用的含义、资金来源、申报原则。

第二章是补助对象,共5条,明确了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以及补助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第三章是补助额度,共4条,明确了对“科技雏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瞪羚企业”和“科技创新龙头企业”的补助额度。

第四章是申报流程,共6条,明确了补助资金申报流程。

第五章是监督管理,共2条,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使用要求。

第六章是附则,共2条。

 

解读部门:郑州市科技局

联系方式:67185359

 

                                                  2019年6月10日

 关于修订印发《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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