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最高补贴10万!郑州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再次迎来利好
发布时间:2020-05-21 来源:郑州发布

毕业时间从2017年11月调整至2017年1月、夫妻双方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补贴……今日,记者从郑州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郑州调整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领条件,并印发《郑州市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吸引高校毕业生留郑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此前已出台《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郑政办〔2017〕13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暂行)》)是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要求,制定的落实人才购房政策的配套文件,是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具体措施,是保障我市青年人才“住有所居”的基础,也是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的探索。自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为吸引高校毕业生留郑工作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为更好落实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吸引高校毕业生留郑工作创业,缩减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办理时间,根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对政策进行了修订。

郑州房管局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购房认定时间调整为2017年1月1日(含)以后;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双方都可以按照各自应享受的补贴标准领取购房补贴;用于申请购房补贴和合同,购房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或申请人配偶等。

在优化办理流程方面规定了新的资金拨付形式,采用年初预拨付+年底清算的形式,由郑州房管局一次性提出全年补贴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预拨付全年补贴资金,各受理单位依据《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核准确认单》将购房补贴资金全额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市住房保障局每月向市财政局提供上月补贴发放情况,年终统一进行清算。

同时,减少申请购房补贴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数量,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状况、学历学位证书、购房合同、完税情况、领取生活补贴情况等无需申请人提供,由各受理单位通过系统联网查询(其中婚姻登记机关不在郑州市的,需由申请人提供结婚证),申请人只需携带身份证填写《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下载)即可办理。

该政策适用于新引进落户、郑州户籍未迁出户口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 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 “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州首次购买住房。

根据政策,郑州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10 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非郑户籍人才在郑州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的,在限购审查时只审查学历、职称和教育、人社部门的认定情况,以及购房人就业状况,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

政策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才可申请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 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不设年龄限制。教育部等部委公布的 “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院校。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并在毕业3年内落户郑州。在郑州首次购买住房,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 1日 (含)之后且合同已完成备案,并按规定纳税,取得完税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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