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儿童福利服务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20 发布机构:郑州市民政局

 一、起草背景

起草《实施方案》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落实省厅的决策部署。3月27日,河南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儿童福利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民文〔2020〕30号),明确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或措施”,起草《实施方案》就是抓好省厅要求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二是为了给县市区开展儿童福利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去年,国家儿童福利司和省厅儿童福利处相继成立,出台了很多关于儿童工作的指导性政策意见,起草《实施方案》主要是把我们儿童工作相关的一些政策法规进行了梳理分解,明确了各类工作的文件依据,更加方便县市区开展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与省厅实施方案一致,主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大部分。

三、主要亮点

我们在省厅文件的基础上有了一定的拓展。

(一)增加了“各县(市、区)要成立未成年保护中心”的要求。依据《民政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34号),我们要求各县(市、区)要整合现有资源,依托社会福利中心、救助管理站和业务科室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这样能够增加政策执行末端力量,更加便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增加了“市级儿童福利机构的功能”。结合我们郑州市具体情况,明确要求“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在做好院内孤残儿童养、治、康、教等工作的基础上,利用现有资源优势和专业力量,主动回应社会需求,拓宽服务内容和范围,逐步将服务向社区困境儿童延伸”。这样能够最大化发挥市级儿童福利机构作用,让更多困境儿童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三)增加了“借鉴郑东新区和金水区经验做法,推动建立儿童主任岗位津补贴制度”。这样能让各县(市、区)有更加明确的参考借鉴的方向,为基层儿童工作人员争取提高福利待遇提供依据。

四、征求意见情况

起草完毕后,我们征求了各县市区和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对反馈的1条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并与提出意见的单位进行了沟通说明,均表示同意最新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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