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3-22 来源:市司法局

为依法推进郑州市机构改革,使全市机构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进行,根据《郑州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郑州市党政机构改革组织推动工作方案》,郑州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机构改革涉及的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

全面清理的同时,为了避免因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修改程序而影响机构改革,平稳有序调整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市政府经研究,借鉴国务院及其他有关省市做法,经2019年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政府令形式发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一揽子解决机构改革期间的政府规章实施问题,确保机构设立重组、职责调整和管理执法的合法性,使机构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35号)于2019年3月18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郑州市司法局

解读人:王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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