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10 来源:市残联


一、起草背景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重视残疾人健康,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2017年2月7日,国务院颁布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明确了国家、社会、公民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责任,确立了“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方针,对残疾预防、康复服务、保障措施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并特别突出了对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和残疾儿童的重点保障。2020年3月28日,省政府出台《河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管理办法》,进一步对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管理办法》,有效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推进全市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起草本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

 《实施意见》主要依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河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管理办法》《郑州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郑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政策,并立足我市实际起草。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三部分,包括总体目标、主要工作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明确了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康重要讲话精神和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和保障体系。残疾预防工作机制和防控网络更加完善,残疾预防意识与能力明显增强,残疾人不同生命阶段的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升。

第二部分明确了主要工作。一是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包括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做好孕产期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加强新生儿及儿童筛查和干预等内容。二是着力防控疾病致残。包括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有效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加强慢性病防治、加强精神疾病防治等内容。三是努力减少伤害致残。包括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以及饮用水、空气和土壤污染治理干预,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等内容。四是扩大康复服务供给。五是推进社区康复工作。六是实施精准康复服务。七是提升康复服务水平。

第三部分明确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落实政策支持、强化人才队伍、加强宣传教育、实现信息共享和强化督促检查。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解 读 人:闻传霞  郑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部长

联系电话:67185178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