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05 来源:市人社局

一、起草背景

2020年河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达66万人,加上往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约3万人,需就业毕业生总量和增量均创历史新高。郑州市域拥有62所高校,在校生近110万,近两年毕业人数都在28万左右,有相当部分高校毕业生选择在郑州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经济增速放缓、国内外需求萎缩导致就业岗位减少,又遇新冠肺炎疫情择业渠道受限,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二、文件依据和参考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15号);

4、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三、起草经过

2020年5月1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15号)出台后,按照工作部署,我局开始通知的起草工作。成立了起草小组,召集局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座谈,形成了初稿后,征求局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意见。随后征求财政局等22个局委意见。相关局委意见陆续反馈,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根据意见修改后形成《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代拟稿)》。

四、主要内容

《通知》共五部分十八条,围绕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能力、强化就业服务、强化兜底保障、加强就业权益保护五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细化实化的政策措施。

(一)拓宽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进一步扩大企业吸纳就业规模,鼓励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新设了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明确了支持企业发展的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提升了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延长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

(二)更注重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明确了毕业学年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的补贴办法;规定了贫困劳动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低保家庭学员中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扩大了就业见习规模,提高了见习补贴标准。

(三)加强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强化了精准就业指导,依托省、市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跟踪服务,对毕业年度内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四)强化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兜底保障。加大了求职创业补贴力度,拓宽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

(五)加强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健全多部门执法联动机制,严禁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条件和院校、培养方式(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限制性条件,对同等学历不同培养方式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同等就业机会。快速启动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健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对涉及高校毕业生的争议案件,要简化办案方式,开辟绿色通道,依法高效处理,切实保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合法权益。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徐敏

联系电话:671789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