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 (试行) 等3个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18 来源:市土地储备中心

《郑州市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三个文件,是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土地储备制度改革加强储备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郑办〔2020〕17号)的具体举措,是我市未来储备土地综合开发的技术指导性文件。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土地储备制度改革加强储备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郑办〔2020〕17号),规范郑州市储备土地综合开发(以下简称做地)行为,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郑州市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郑州市土地储备、做地和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和《郑州市土地收储标准和验收工作规范》三个文件。

二、制定依据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8〕8号)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7〕62号)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储备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32号)

《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土地储备制度改革加强储备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郑办〔2020〕17号)

《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和投融资工作的意见》(郑发〔2012〕21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228号)

《郑州市划拨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方案》(郑政办〔2019〕43号)

《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产业用地管理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郑办〔2020〕18号)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规定(试行)>的通知》(郑环文〔2019〕158号)

三、主要内容

(一)《郑州市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

1.总则

主要明确了做地的内涵、职责分工、原则和做地主体等。

2.做地程序

明确了做地工作主要流程及其具体内容。

3.征地拆迁

明确了征地拆迁中各单位职责、程序及其相关标准。明确了征收集体土地、收购国有土地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工作程序、政策依据。鼓励和支持选择货币补偿等多元化安置方式,确需实物安置的,实物住宅安置面积不超过人均70㎡。

4.安置房和配套设施建设

明确了实施主体、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在安置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5.储备土地相关要素的评估和治理

明确了做地范围内区域评估、土壤修复和治理、文物考古、场地清理和平整等事项的程序和要求。

6.土地验收入库

明确了土地验收具体内容和工作程序。

7.资金管理

明确了做地资金的预拨,开发补偿费的核算拨付和做地资金的使用范围等。

8.考核和监督管理

明确了做地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评,国资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纪委、监察、审计等机构的监督职责。

9.附则

明确了《细则》适用范围和实施时间。

(二)《郑州市土地储备、做地和供应计划编制规范》

明确了年度土地储备、做地和供应计划的编制原则、编制主体、编制范围、编制程序和其它相关要求。

(三)《郑州市土地收储标准和验收工作规范》

明确了土地收储标准关于权属要求、场地标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环境评价与治理和文物考古具体内容;明确了验收流程关于申请收储验收应提交的材料、内业审查、现场踏勘和办证入库具体内容。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解 读 人:王宝才 收购处处长

联系电话:67882922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