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我市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29 来源:市粮食和储备局

一、 起草背景

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在保障全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和保证社会大局稳定方面充分发挥了“压舱石”的基础作用。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储备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时讲话指出,“要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把应急物资保障作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尽快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要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做到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对短期可能出现的物资供应短缺,建立集中生产调度机制,统一组织原材料供应、安排定点生产、规范质量标准,确保应急物资保障有序有力。要健全国家储备体系,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储备效能。要建立国家统一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对应急救援物资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推动应急物资供应保障网更加高效安全可控”。省委书记王国生要求“要增强忧患意识,提升应对重大风险能力,在应急保障上补短板,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做到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二、 起草依据

(一)《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发〔2020〕16号)

(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确保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郑政〔2019〕16号)

三、起草过程

为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确保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郑政〔2019〕16号)中关于“市中心粮库退城进郊”的目标任务,补齐短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了专班,积极开展调研,形成《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我市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多次召集有关人员研究讨论,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行充分沟通,先后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区县(市)的意见,并参照相关意见修改,并经过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提交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研究通过。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项内容。

总体要求中确定了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国生的要求,提升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在全市构建起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

主要任务包含提升储备效能、健全保障机制、守牢安全底线、实施提升工程四项任务,提升工程包括河南郑州中原国家粮食储备库新郑库区改扩建工程、河南郑州国家油脂储备库工业厂房改扩建物资储备库工和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基地建设。

保障措施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明确责任分工,确定成立提升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领导小组,并对各部门的责任进行了分解。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市粮食和储备局

解 读 人:罗亚东

联系方式:66231665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