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郑州市区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13 来源: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一、起草背景

目前市区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存量大,但道路空间容量有限,造成大量电动自行车无序停放、严重占压市政道路,也存在着共享单车与电动自行车互争停放区域的问题,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为从根本上解决非机机动车停放乱象,市城管局牵头拟定了《推进郑州市区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工作方案(试行)》。

二、起草依据

1.《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建设的指导意见》

2.《郑州市中心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

三、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指导思想。以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为目标,按照制定政策、试点先行、评估论证、稳妥推进的原则,着力构建连续成网、便捷接驳、环境友好的城市交通慢行网络,努力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捷、协调发展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二是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三是建设模式。按照“2+20-200”模式建设。“2”即2021年选取2类区域:一类为大型公建比较密集、内部各功能区功能明晰、慢行体系相对独立的新城区;另一类为老城区公建、居住功能相对聚集,慢行出行体量较大、出行距离适中,有较好基础的老城区。与现有慢行系统结合,公开招标由企业自行投放运营有桩共享助力车进行试点,试点结束后进行考核评估,确定是否在市区全面推广;“20”即市区共享单车及共享有桩助力车总量控制在20万辆。经试点评估可行后,2022年计划全市启动投放有桩共享助力车10万辆,将现有市区共享单车压缩至10万辆;“200”即通过慢行出行方式多元化,企业参与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政策措施,逐步淘汰市区现存约200万辆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全市共计挂防盗备案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约360万辆);四是职责分工。分别明确了市城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城建局、各区(开发区)等单位职责;五是实施步骤。主要分为前期准备、启动试点、全面建设和常态化管理等四个阶段;六是保障措施。主要是由市改进城市管理指挥部牵头进一步分解任务,夯实责任,细化工作和时间节点,明确措施和要求,确保“责任到人、任务清晰、时限明确、有效推进”,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积极稳妥有效推进;广泛宣传引导,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停管处

解 读 人:张春

联系电话:67172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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