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目前,国内一些先进城市在解决市区机动车违停处罚不能全覆盖问题时均采取城管、交警联合执法模式。我市在2019年前也有尝试并取得有一定效果。对此,市城管局根据市政府要求牵头拟制了《关于加强市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执法管理的通告》。
二、起草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2.《道路交通安全法》
3.《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4.《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项工程、一项管理”改进城市管理与改善人居环境的实施方案》
5.《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改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是郑州市区范围内,快速路、主干道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查处,次干道、支路背街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固定证据交由公安交警部门审核录入交管系统,依法处理,公安交警部门执法主体资格不变;二是各区、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对次干道、支路背街机动车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辆张贴《违法停车提示单》,并按照规范摄录信息,于24小时内将违法停放车辆信息移交辖区公安交警大队,由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将违法停车信息在规定时限录入公安交管系统予以处罚;三是城管执法部门出具的《违法停车提示单》,将明确被查处人涉嫌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权人在接到《违法停车提示单》后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停管处
解 读 人:张春
联系电话:67172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