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30 来源:市财政局

一、起草依据及过程

农业保险作为农业、农村及农民的风险保障供给,对于维护粮食安全,保障农民收益,改进农村社会治理,支持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开展农业保险各项工作。

在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方面,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金〔2017〕28号),2017年至2020年,市财政累计投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049万元,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11亿元,种植业年承保面积稳定在100余万亩,养殖业年承保数量稳定在40余万头,整体投保率呈上升态势。在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方面,2017年1月市政府印发《郑州市都市生态农业保险与担保专项实施方案》(郑政文〔2017〕26号),试点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四年来,市财政累计投入保费补贴资金1.9亿元,承保面积80余万亩,提供风险保障约52亿元,累计支付赔款1.45亿元,受益农户5万余户次,特色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显著提高。

总体看,我市农业保险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如组织管理体制不完善,“扩面、增品、提标”不到位,市场运作不规范、运行效率偏低等问题。2019年9月,经中央深改委同意,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成立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2020年12月,经省委深改委同意,省财政厅等5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年3月,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审议了《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题研讨、深入区县(市)调研、沟通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了郑州市《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并向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了符合我市实际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5月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

二、指导思想及意义

《通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以保护农民利益为宗旨,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落实“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优化农业保险政策制度与工作机制,完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方式,探索多层次农业保险风险保障体系,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创新农业保险金融支农模式。

《通知》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农业保险工作在服务能力更加提升、运行机制更加优化、基础设施更加完备、组织保障更加有力等方面实现了突破,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业保险的组织体系、产品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提升农业抵御风险和自救发展的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为我市农业保险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全面的细化、完善和创新,重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细化发展目标。根据我市情况明确到2022年农业保险深度的目标水平;二是建立退出机制。明确建立以服务能力为导向的农险业务准入退出机制,推动形成适度竞争的市场格局;三是建立保障机制。成立由市财政牵头的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通知》共5项21条,具体如下。

(一)提出总体要求。一是立足我市实际提出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二是明确发展目标,即到2022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1%以上;到2030年,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逐步实现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过渡,由保生产环节向保全产业链升级,由风险保障向全金融服务拓展。

(二)提升服务能力。一是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二是稳妥有序推动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三是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结合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保险工作实际,对农业保险进行“扩面、增品、提标”,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三)优化运行机制。一是明晰政府与市场边界;二是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三是支持保险机构加快科技创新,强化模式引领。

(四)完善基础建设。一是加强农业保险产品设计,建立科学的保险费率拟订和动态调整机制;二是提升保险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服务能力;三是建立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农业保险信息化水平;四是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强化保险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五是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农业保险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五)做好组织实施。从机制建立、财政扶持、支出责任划分、承保机构遴选和经营模式等方面,对我市2021-2023年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一是建立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二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持补贴政策;三是完善补贴方式,推动实现愿保尽保,保护农户利益;四是确定承保机构数量和经营模式,做好承保机构遴选工作;五是深化农业保险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财政局

解读人:关戎星  联系电话:0371-67180603

赵艳军  联系电话:0371-67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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