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26 来源:市交通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城市货运配送绿色高效发展,更好的服务民生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我市制定了《郑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郑政文〔2021〕92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19年12月,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1803 号),郑州市获批国家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市人民政府根据(交办运函〔2019〕1803 号)文件要求,借鉴外地创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郑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包括六个主要任务。一是货运配送网络布局完善,建成一批现代化、标准化、集约化的城市绿色货运枢纽,完善郑州市城市货运配送三级节点网络,形成仓配一体化的先进物流模式,实现大型商超、连锁店等商贸企业共同配送比例达到55%以上。二是新能源车辆广泛应用。建立以标准化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为主体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力争至2021年底新能源货车达到 30000辆,全市各类充电终端达到25000个。三是制定科学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运力投放机制,优化城市配送新能源货车路权政策,加强中心城区轻型、微型燃油货车通行管控。四是建设功能健全、资源集约、协同共享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城配物流企业在基础设施、运力调配、市场服务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五是培育一批服务规范、运作高效、模式先进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发挥品牌引领示范效应,加快推进我市城配物流产业结构优化和行业降本增效。六是节能减排效果显著。物流配送组织化、资源共享水平和城市共同配送比例显著提升,车辆空驶率明显下降,城市配送车辆利用效率提高20%,综合物流成本降低10%,等量货物运输量需城市配送车辆总数较现阶段减少10%,城市配送车辆单位周转率能耗降低比例超过5%。

三、制定依据

(一)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通知》(交办运〔2017〕191号);

(二)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意见》(交政研发〔2017〕186号);

(三)商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商流通函〔2017〕917号);

(四)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

(五)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59号);

(六)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9〕1332号);

(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1803号)。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郑州要建成连通境内外、辐射东中西的物流通道枢纽”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国际物流中心的发展定位,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城市货运配送的新要求、新期盼,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以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破解城市配送 “三难”问题、防治大气污染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为主题,进一步优化城市配送服务供给,打造均衡高效的基础网络、完善便捷的配套设施、绿色优先的政策保障、集约智能的平台服务。

第二部分为基本原则。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统筹保障、创造环境;二是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三是高效绿色、智能监测;四是整合资源、服务集成。

第三部分为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形成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城市配送基础设施网络,初步建成 “高效、绿色、集约、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货运配送绿色发展动力机制。

第四部分为主要任务。包括六个方面十三项工作措施,一是统筹布局城市货运配送网络。二是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优化城市周边物流通道。四是完善城配车辆临时停车泊位设置。五是推广应用新能源货车。六是提高城配车辆新能源车型的比例。七是培育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八是深化课题调研,创新规模化应用新模式。九是优化新能源货车路权政策。十是加强轻型燃油货车通行管控。十一是开展小微型客车非法载货专项整治。十二是创新发展城市货运配送组织模式。十三是加快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化建设。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郑州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协调协商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示范工程推进事项,形成责任分工明确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强资金扶持力度,建立稳定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资金保障机制。在新能源轻型货车推广应用、充电设施建设、骨干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培育、舆论宣传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三是落实安全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新能源货车全要素、全过程的多维度管理,落实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车辆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违规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四是完善监督考核。分解工作事项,建立工作台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督查事项,形成部门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齐抓共促的态势。五是鼓励行业带动。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中的创新、组织、服务作用,促进资源整合、共同发展。六是加强舆论宣传。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舆论宣传。重点开展以示范工程各项创建工作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持续报道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各项工作进展和开展成效,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定期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和典型个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解读机关:郑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

解 读 人:董万胜

联系电话:0371-6717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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