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促进2021年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12 来源:市人社局

一、措施出台的背景

今年河南高校毕业生超过60万人,郑州负责着全省四分之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任务艰巨。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确保我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郑州市促进2021年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若干政策措施》(郑政办〔2021〕56号)。

二、总体要求

通过加强上下衔接、政策宣传、分析研究,用好用活用足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抓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群体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见习、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劳动关系等政策措施,努力减少灾情和疫情对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冲击和影响,力争保持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平稳可控,确保完成全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目标任务。

三、主要内容

1.通过落实扩大国有企业招用规模、按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数量为企业定额依次扣减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及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2.通过政府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各类政策性岗位招录(聘)工作、完善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大学生入伍等激励政策,保证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3.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统筹做好“选调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等任务。围绕社区服务、教育医疗、农业技术等人才紧缺领域开发岗位,落实好政策性就业工作。

4.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将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列入教学计划,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第三方评价机制,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和就业的良性互动,强化就业创业指导。

5.通过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初始创业补贴等资金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

6.对个体经营的,通过在3年内扣减一定额度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等办法,引导高校毕业生多渠道灵活就业创业。

7.通过完善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服务体系,开展灵活多样的线下招聘、校园“双选会”、线上招聘等形式,围绕热门行业、重点企业、地方特色,联合社会力量推出特色服务。简化手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便利、精准服务。充分发挥作用,组织著名企业到著名高校开展精准招聘。

8通过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技能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就业技能。

9.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就业技能,通过就业见习为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互相了解搭建平台。为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

10.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服务,确保对每一个高校毕业生登记到位、联系到位、帮扶到位。通过公开信指引、求职登记小程序、线上线下失业登记、基层摸排等方式,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登尽登。对毕业年度内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已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跟踪服务,至少提供一次职业指导、推荐三次岗位信息、提供一次职业培训。

11.积极开展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公益帮扶系列活动。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对“六类”毕业学年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依托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人员数据库,建立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帮扶清单。根据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求量身定制求职培训见习计划,对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利用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完善帮扶机制,拓展服务,促进其尽快融入就业市场。

12.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和招聘过程的监管,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为保障以上措施顺利实施,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力度,统筹使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充分发挥各级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统筹协同推进工作落实。

解读机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解 读 人: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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