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20 来源: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8日,我市修订完善了《郑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指导和规范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并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修订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郑州作为河南省省会和全国重要的陆路和航空交通枢纽,国内外合作、交流频繁,人员流动量大,极易引起常规、新发和突发传染病疫情的输入。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依然严峻,人感染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埃博拉出血热等突发传染病导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2019年郑州市机构改革,原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市爱卫办整合,融合了市民政局、市安监局的部分职责,组建了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职责也进行了调整。《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文〔2015〕133号)须相应调整,以便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全市各级能够迅速、有效开展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主要内容

包括总则、应急组织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监测预警评估报告、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善后处理、保障措施、附则等8大项内容。其中,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结合事件发生背景和专家评估意见等,将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主要是成立郑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由市领导担任,市卫健委主任协助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开展有关工作。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政法委、市委外事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医保局、市园林局、市通管办、市大数据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市气象局,市红十字会,郑州海关,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河南监管局,郑州警备区、武警郑州支队,国网郑州供电公司等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工作组、专家咨询委员会、专业技术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或独立设置办公场所)。

六、主要举措调整情况

1.进一步理顺了应急处置的指挥体系,建立指挥部执行机构,确定指挥部工作组、专家咨询委员会、专业技术机构的职责。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预案》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事件发生后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2.围绕应急指挥、联防联控、监测预警、精密智控、平急结合、“三情”联动、医防融合,不断健全工作机制。

3.明确了事件监测、预警、评估和报告内容。阐明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责任主体、报告时限和程序、报告形式、报告分类、网络直报等。

4.进一步细化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的应急响应标准和应急响应处置措施。通过新冠肺炎疫情处置,融入“三区划分”、“大数据+网格化”管理、“健康码、行程码”运用等应急处置措施。

七、解读机关

《郑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由郑州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读。

联 系 人:时延峰

联系电话:0371-67178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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