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20 来源: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8日,我市修订完善了《郑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目的

为提高全市医疗卫生应急反应能力和救援水平,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能够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修订背景

近年来,随着暴雨、地震导致的自然灾害时有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等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多发、频发,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9年郑州市机构改革,原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市爱卫办整合,融合了市民政局、市安监局的部分职责,组建了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职责也进行了调整。《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2015〕31号)须相应调整,以便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确保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高效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危害。

三、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五、主要内容

包括总则、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组织体系、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准备、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应急保障、附则等7大项内容。其中,根据突发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主要是成立郑州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主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卫健委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外事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气象局,郑州海关,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河南监管局,郑州警备区、武警郑州支队,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市红十字会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家组、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

六、主要举措调整情况

1.进一步理顺了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指挥体系。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预案》明确了成员单位的任务职责和分工,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医疗卫生救援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确定了专家组、医疗卫生救援机构的职责。

2.明确了医疗卫生救援接警和报告、预案启动和分级响应(认定标准和响应措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终止等措施。

3.对一般级以下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应急响应和重大活动医疗卫生救援保障工作进行说明。

七、解读机关

《郑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由郑州卫生健康委负责解读。

联 系 人:时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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