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我市构建三级电商示范体系
发布时间:2016-10-14 来源:郑州日报

9月18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为发挥电子商务示范带动作用,我市出台了《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打造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电商示范体系。通过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创建,夯实电子商务产业基础,推动电子商务在重点区域和特色领域创新应用,推广典型经验,开展示范带动,全面提升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水平。

《意见》指出,我市将选取具有产业代表性、行业领先性、模式创新性的典型示范,以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基地)、示范教育(培训)基地、示范乡(镇)和领军人物培育发掘为抓手,构建电子商务示范体系,树立典型,营造氛围,引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多区域、多模式、多元化、全方位的电子商务发展态势。到2020年,力争全市创建和培育电子商务示范单位数量223家以上。其中,创建国家电商示范基地3家以上、国家电商示范企业5家以上,省级电商示范基地15家以上、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50家以上,培育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20家以上、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00家以上、市级电子商务人才教育(培训)示范基地20家以上、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乡(镇)10个以上。

在监管方面,我市将对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对已设立的电子商务示范单位每两年复审1次。对于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出现违法违规经营或有欺诈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示范称号,3年内不再接受其申报。在财政资金扶持方面,我市将充分发挥1亿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效用,加大对电子商务示范单位、电子商务建设先进县(市)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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