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14 来源:郑州日报

设立农民工创业投资基金、农民工返乡创业与招商项目享受同等待遇、力争每年发放3亿元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12月1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出台《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每个县(市)要建成1~2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最高可享40万元一次性补贴。

农民工创业可走“绿色通道”

到2020年,市本级及各县(市)均要设立农民工综合公共服务中心或农民工返乡创业综合公共服务中心,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社保关系接续和优惠政策等“一站式”服务。力争使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都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

返乡创业与招商项目同等待遇

为了优化创业政务服务体制,今后,我市将取消农民工外出务工证明,农民工在创业地均可享受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的所有政策。今后,农民工返乡创业与其他招商项目享受同等待遇。

市财政在现有的郑州市全民创业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投入力度,将全市农民工创业培训、服务、项目推介以及各类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相关工作的支出纳入全民创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对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经审核公示后,给予8000元一次性创业帮扶补贴。

此外,市财政按照省统一部署,统筹整合就业补助等专项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采取股权投资模式,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择优扶持。

建农民工创业园补贴40万元

在创业政策体系方面,对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8000元一次性创业帮扶补贴。而对社会力量新建或整合社会资源改造建立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意见》提到,我市要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贷款的可在郑州市范围内实行异地反担保。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组织农民工就业的经营组织以及公司+农户、农业合作社,按每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到2020年,力争每年发放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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