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我市出台“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
发布时间:2016-12-26 来源:郑州日报

 12月23日,市政府印发《郑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对未来五年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建设3座公交换电站、239个公共快速充电站、302个出租环卫专用桩、51300个交流充电桩……服务约1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全市已建充电桩近1200个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郑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目前全市共有新能源汽车生产及相关企业近20家。2013年,经国家四部委批复,郑州市成为第一批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2015年,郑州市新能源汽车产销突破两万辆大关,达到2.16万辆,占国内新能源汽车总产量的6.5%,销售额达到160亿元。

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目前在郑东新区、经开区、省电力公司等处已建成充电桩近1200个,全市已建成公交充(换)电站11座(换电站2 座,充电站9座)。

公共快速充电站将达239个

购买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最大的顾虑就是充电基础设施跟不上。按照《规划》,2016~2020年,规划建设3座公交换电站、143个纯电动公交充电站,239个公共快速充电站、210个公交分散专用桩、302个出租环卫专用桩、51300个交流充电桩、18个高速公路快速充电站,服务约1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电动汽车发展与使用的基本充换电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提到,按照对机关团体用车、私家用车、租赁用车慢充需求预测,到2020年,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社会公共、政府停车场停车位慢充电设施数量建设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5%。原则上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建设或预留比例达到停车位总数的100%。

一揽子措施力推充电设施建设

按照《规划》,未来五年,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将采取系列保障措施。

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配电网规划。规划审批方面简化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

用地方面,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优先安排土地供应。

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

另外,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 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允许充电服务企业向用户收取电费及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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