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我市出台意见严控耕地用途—“爱耕地、广种粮、种好粮”
发布时间:2021-05-12 来源:郑州晚报

我市要严格耕地用途管控,规范流转土地管理,强化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倾向,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

严控耕地转林地、园地

《意见》提出,要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坚持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切实落实粮食生产工作责任,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共同维护好国家粮食安全。

在严格耕地用途管控方面,《意见》明确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小麦、玉米等作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抓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在规范流转土地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强化租赁农地监测监管,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

同时,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回头看”,抓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增量等工作。强化粮食生产政策支持,落实好产粮大县奖励、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着力保护和调动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重农抓粮和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做好有关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爱耕地、广种粮、种好粮”的自觉性,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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