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集)贸市场和商品批发市场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协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全市农(集)贸市场和商品批发市场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做好全市商品批发市场提质发展、农(集)贸市场建设和提升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服务;参与全市农产品保供体系建设,做好农(集)贸市场、社区“微菜场”布局、建设的指导与服务工作。
(四)协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市农(集)贸市场和商品批发市场的日常管理、指导服务、市场创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
(五)承担全市农(集)贸市场和商品批发市场信息化规划、实施、考 核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相关企业数据库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市农(集)贸市场和商品批发市场运行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协助建立健全全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七)拟订促进农(集)贸市场和商品批发市场发展优化升级的扶持性政策;负责农(集)贸市场和商品批发市场项目国家、省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八)负责重点农(集)贸市场和商品批发市场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的指导协调等服务工作;组织全市农(集)贸市场和商品批发市场的对外交流与区域合作工作。
(九)承担在农贸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实施的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