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15-00137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服务型政府,规范,房地产开发
  • 2015-03-24
  • 2015-03-24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秩序

3月23日至30日,我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对市内五区、高新区、经开区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集中巡查。本次共巡查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93个,送达《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书》85份,发放房地产法规政策宣传页近1000份,巡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线索5个,并将其作为重点巡查关注对象,及时跟进处理。

此次巡查活动突出两个重点:一是重在服务规范。针对开发企业在开发经营中多发、易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开发项目的销售负责人现场讲解《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书》,帮助其分析风险点,共同找出应对的措施步骤。讲解完后,要求其在《事前提示书》上签名。同时,加强房地产法规政策宣传,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讲解在购房和今后居住时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重点告知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和方式,并现场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二是重在落实责任。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将巡查项目分包到每一个开发项目监察员,针对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监察要求,纯新开发项目做到及时登记,建立监察员档案,时时关注;分期开发的项目做到及时更新监察档案资料;尾盘项目重点关注后期交房和房屋产权登记等活动。

本次巡查发现,多数房地产开发项目已正常复工并进行开发建设活动,销售中能执行规定的各项法规政策,依法进行商品房开发和销售,但也存在一些新的问题和现象。

一是“搭车销售”现象需引起重视。巡查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分期开发的项目,仅取得首期或前一两期的预售许可,个别甚至是取得首期几幢住宅楼的预售许可,但实际销售中,涉嫌销售的有后续尚未取得预售的房源。这种行为有很大蒙蔽性,开发商利用了信息不对称,使购房人在不知情或信息有限的情况下放松警惕,签订了认购协议。由于分期开发项目所需资金量大,开发企业资金链风险也加大,给购房群众带来的损失可能更大。

二是互联网售房行为增多。据不完全统计,此次巡查发现约有30-40%的开发项目存在互联网售房的行为。一般表现为开发企业(个别为其线下代理公司)与一些知名网站合作,在网站上开展营销活动,在售楼中心设立电商业务办理点,借助电商平台来提前锁定目标客户,提高意向客户转化率。通过电商平台进行售房,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销量,但其暴露出的问题同样需要加强应对措施。实质上,这仍是一种房地产代理销售行为,而很多电商并不具备房地产经纪的经营资格或者未备案,其代理销售行为又很直接,有的宣传内容甚至是收款行为直接与相应楼盘的房源信息挂钩。有的开发项目同时与多个电商合作,往往会出现为争客户资源扰乱了正常经营秩序,造成购房人纠纷的后果。同时,购房人虽然支付了相关费用,但维权时相关证据不容易保存,增大了购房的风险。

三是市场两方主体的观望情绪仍然较浓。一方面,受春节因素影响,开发企业推新盘的速度放缓,巡查发现共有6个纯新盘出现,分期开发的项目新申请预售的意愿都不很高,以消化存量为主;同时,开发企业有降价意愿,但考虑已购房业主情绪后并未直接实施。另一方面,购房群众未有明显增多,且观望人群较多。

面对新出现的问题,监察支队将按照边调研边规范的思路,区分情况加以应对:一是加大引导和规范力度。针对“搭车销售”的行为,按照服务型行政执法要求,一方面,加大宣传和引导的力度,指出风险点,找出改正的方法措施;同时,研究调查取证新的合法有效手段,加大对其关注力度,督促其规范经营。另一方面,研究开发项目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联关系,有直接相关的适时将其挂钩,增强其内部监督约束动力。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创新规范互联网售房的措施。要深入研究讨论电商、开发企业、购房人等之间的委托销售关系,同时借鉴外地市的优秀做法,对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章有关规定,提出应对的措施建议,减少购房人风险,确保互联网售房能规范化进行。三是通过业务交流会等形式,增强办理物业、房屋安全、房屋产权登记等方面的办案能力,进一步拓宽执法监察领域,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我市房地产经营发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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