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38/2016-00714
  •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工作信息
  • 2016-03-11
  • 2016-03-11
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分局落实“3.15”年主题集中发布《消费警示》

2016年3.15来临之际,为落实“新消费 我做主”的年主题,金水分局早动手、早安排,联合金水区消费者协会共同发布《消费警示》。

本次《消费警示》共发布十篇。除对当前投诉热点:消费卡纠纷、装修材料纠纷、农村市场商品消费纠纷、干洗服装纠纷进行消费警示、消费提醒外,金水分局对婴幼儿用品进行了重点关注,涉及婴幼儿用品的《消费警示》多达六篇,主要针对婴儿饮食用具即双酚A奶瓶、儿童玩具、儿童文具、儿童服装、儿童运动商品(轮滑)、儿童游乐等均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警示,提醒家长和广大消费者从小培养孩子理性消费、安全消费的科学消费观,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运用学到的科学知识辨别商品的真假优劣,及时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