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16-00448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政务,工作信息
  • 2016-12-26
  • 2016-12-26
郑州市农委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确保双节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决定在全市开展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本次整治将聚焦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开展种植业农产品专项整治,在种植业产品生产过程中杜绝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农药行为。使全市生产基地生产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5%和98%以上。二是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以“大菱鲆、乌鳢、鳜鱼”(三鱼)和“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两药)为重点,严厉打击在水产养殖、运输和销售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行为,引导水产养殖者开展标准化生产。三是开展市场准入专项整治,对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蔬菜、水产品、水果等实行24小时检测检验,加大对市场农产品抽检数量和频次,严防农药残留超标蔬菜流入市场。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早市、流动商贩、门店、
城乡接合部等的检测检验。四是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对农药、种子、化肥等进行专项整治,严查销售禁用农药行为,从源头上管控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杜绝市场上(包括批发市场、零售市场、门市部和农村零售点等)储存、销售高剧毒农药,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通过专项整治,杜绝在蔬菜、水果、水产品等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行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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