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787/2017-00223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2017-04-24
  • 2017-04-24
新郑市食药监局提前介入指导 主动服务市场
位于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中段的阿里农贸市场是一个集农产品交易、活禽屠宰等食品流通方面大型自由交易市场,市场开业在即,新郑市食药监局提前介入对市场主办方和相关商户进行行政指导。

4月21日,新郑市食药监局监管人员与龙湖镇阿里农贸市场负责人对接,了解市场招商规划情况,并对入驻商户布局设计、办证及后期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树立食品安全理念。农贸市场主办方要树立食品安全意识,要向广大食品经营业主和消费者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定期对市场内商户进行食品质量安全宣导,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广大食品经营业主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要健全相关制度体系。要落实食品安全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安全入口关,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切实维护食品经营市场秩序,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在市场醒目位置及时公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投诉举报电话等。

三是要落实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农贸市场“谁举办、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责任。

四是要完善市场规划。市场建设要按照农产品交易、预包装食品销售、畜禽销售屠宰等合理规划,特别是畜禽销售和屠宰要分区规划、封闭屠宰,建设合理的通风排水设施,确保市场环境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