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38/2017-00038
  •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工作信息
  • 2017-05-31
  • 2017-05-31
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一次会议

5月24日,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一次会议。会议由郑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凤军主持。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广灿、市政府副市长万正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河南省消协副会长、秘书长王伟同志到会并代表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致贺辞。

郑州市消费者协会第二届理事会自2003年成立以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3万余件,办结率达96%,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亿元。近年来,全市各级消协共组织大型专题调查58次,对邮政服务质量、电信服务质量、家用电器售后服务质量等热点问题进行了1200次问卷调查,对消费者较为关注的婴幼儿纸尿裤、护眼灯、化妆品、腐竹、肉丸等商品和食品开展比较试验,共采集样品1135个批次,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公正、客观、详实的商品信息。开通“郑州消协”微信公众号,消费教育引导的覆盖面持续扩大、社会效果持续提升。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郑州市消费者协会章程》,选举了郑州市消费者协会新一届理事会,共确认78名理事会人员,其中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25名,常务理事30名,理事21名。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广灿担任郑州市消费者协会会长。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新要求,郑州市消费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组成人员,由市直机关、社团组织、新闻媒体、各界专家等人员组成。

郑州市政府副市长万正峰在讲话中对全市消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他指出,消协要从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共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强化自身组织建设等四个方面下功夫,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着力提升消费维权能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为郑州市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广灿在讲话中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形势下加强消费维权工作的思路、举措和任务。强调消协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切实加强消协组织自身建设,围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中心,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凝聚社会合力,推动消协工作再上新水平、迈上新台阶,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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