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起,上街区食药监管局对辖区食品流通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辖区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为重点范围,以现场摆放的散装点心、蛋糕、熟肉、果脯、干货等直接入口的食品为重点内容。
执法人员要求经营户要做到:一是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必须设立独立的经营区域,生、熟食品保持一定距离,防止交叉污染;二是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另外销售的食品确保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以防食品被污染;三是经营者销售大包装拆包销售时,必须在货柜外侧显著位置张贴统一的“散装食品信息公示牌”,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与大包装标注的内容相符;四是经营者应将不同生产日期的散装食品分区销售,如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必须在公示牌上标注最早的生产日期及其保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