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在省粮食局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全省粮食政策法规工作和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心目标任务,以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主线,以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推进政府工作程序化和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为重点,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意识和能力,精心打造我市粮安工程,有效维护了粮油流通秩序,保证了全市粮油安全,为保障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基础,完善机构,切实加强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1、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机构调整和人事变动情况,我局重新调整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政策法规处承担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按照年度法制工作要点制定并下发我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要点。同时,局党委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确立了依法行政工作基本思路,即:以推进法制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主线,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力度为重点,坚持稳步推进,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做到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目标任务明确,确保了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2、专题研究部署。局党委把依法行政工作做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这个目标,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入粮食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领导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全面推进依法管粮体系建设。
3、强化考核。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的检查考核范围,定期对相关处室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督促整改,其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考评和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健全机制,开展活动,营造了浓厚的依法管粮社会氛围
1、坚持党委领导下的带头学法制度。局党委认真贯彻干部学法的精神要求,制定了《郑州市粮食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郑州市粮食系统法制学习考试考核办法》,切实加强对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将普法教育列为粮食中心工作内容之一,实现法治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确保落到实处。促使法治工作做到“十有”,即:年度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未有考核;学习有安排、参学有考勤、普法有阵地、学法有教材、用法有成果、资料有积累、经费有保障。确保每位同志每年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法时间,不少于50个学时。
普法教育中,重点抓好党委中心组、机关公务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的学法。为了切实加强对学法的领导,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有效性,局党委联系粮食工作实际,把推动中心工作与推进法治建设结合起来。党委主要负责人,率领“一班人”带头学法、普法和用法,亲自抓中心组的学法,组织机关干部学法;亲自走进社区,参加法治“六进”活动。
2、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纪念日为契机,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围绕“维护市场秩序,放心消费粮食”主题,制定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二周年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宣传措施,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实际中,我们注重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使执法者明了于心,树立执政为民理念。组织机关全体参加市依法治市办“12.4”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增强单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
4、大力推进粮食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市场等活动。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围绕2016年世界粮食日主题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指导、发放粮油科普宣传手册及节粮小器具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节粮减损知识;向粮食经营者发放粮食法规和宣传资料8000余份,接待咨询100余人,树立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粮,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的良好形象。
三、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行政效能得到了明显提高
1、根据郑州市中心工作“五单一网”工作需求,对现行的粮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认真梳理,着力规范、完善粮食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对我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进一步强化行政管理职能。通过对法律法规的梳理,目前清理出郑州市粮食局行政权力及政务服务事项共18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项,行政处罚类10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基本公共服务5项。近年来,我局注重在制度的可行性上下功夫,先后从四个方面二十多个具体环节上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和机制,相继制定工作制度80多个。坚持以制度促管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养成遇事找依据、办事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通过制度体系和框架的建立健全,我局行政权力的运行趋规范化、程序化、合理化,为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制度保障。
2、强化服务理念,向全市粮食经营者作出以“四个坚持”为核心的庄严承诺:坚持执法依据公开制,以各种载体和形式公开郑州市粮食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责任追究、投诉举报方式和相关制度;坚持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依法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申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粮食收购许可证进行核查,对粮食经营者的不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坚持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法人员模范遵守行为规范。我局设立并公开了投诉电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同时公开了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对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粮食经营行为进行举报。我们还加强了层级监督,形成一把手、主管领导、政策法规处、监督检查处、纪检监察室层层监督机制,同时认真接受郑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监督。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积极做好2016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在登封举办了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认真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及行政执法证年审制度,及时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加大对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落实力度,规范行政许可和具体行政行为,努力推行文明、理性执法。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行政投诉案件。较好地维护了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4、细化行政处罚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参照省粮食局制定的《河南省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情节、后果,是否屡犯和有无立功表现,对群众的危害程度,有无悔改表现或是否主动纠正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在法定幅度内,划分从轻、从重和减轻处罚的标准。对行政处罚裁量的处罚数额进行细化,从而明确和量化处罚的一般基准,便于执法人员参考执行。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同时,我局突出抓好裁量权配套制度的完善工作。一是分级审批制、集体讨论决定制。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或者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等重大行政处罚,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在通过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并如实填写《重大粮食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笔录》;二是案件说明理由制。在一般程序处罚案件中,我局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说明行使裁量权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合法、合理的解释。同时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时,对有从重、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合议笔录》中说明理由。
5、开展行政诉讼自查工作,全力推行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结合我局行政执法的实际工作对照检查,提出做好法制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努力保持行政执法零诉讼。同时深化思想认识,提高对行政应诉的重视程度,制发《郑州市粮食系统行政应诉工作制度》,积极推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近年来,我局不断采取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没有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无行政应诉案件。
四、规范行为,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得到了全面落实
1、以行政指导为抓手,全面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郑州市粮食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方案》,在登封召开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现场观摩会,组织五县六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到登封粮食局现场参观。在粮食执法工作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催告、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并及时向涉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推进行政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全力推行“三个三服务”。 包括:“三声服务”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三零服务”即“服务零距离,工作零差错,奉献零回报”;“三清服务”即“受理一手清,答复一口清,告知一次清”。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转变执法工作理念,以服务对象所盼所需为出发点,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向刚柔并济转变。推行“教育为主、监管为辅、规范在先、查处在后”的执法方式,实行温情执法,多亮黄牌,少给红牌。实行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通过思想观念的转变,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从而确保了我市粮食市场“放而不乱、活而有序”,形成了公平、公正、有序的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2、强化服务措施,规范审批行为。2016年以来市本级受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9家,其中到期换证3家,变更企业法人2家,新办证4家。我局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民和效能的原则,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规范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工作秩序,在原有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拓展便民服务项目。通过QQ账号咨询服务,公开QQ咨询号码,向申请人实时送达申请所需资料明细及注意事项,免去服务对象跑窗口的麻烦。推行审批结果告知服务,受理件办结完毕,审批通过后,及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免去群众跑窗口询问办理结果的麻烦。推行有效期到期温馨提醒服务,防止服务对象因错过延期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对粮食收购资格申报者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公开程序和内容,合格一家,受理一家,按照办理时限要求,按时发放《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做到了文明服务,热情接待申请人,对申请人提出的办理咨询或异议予以耐心细致地解答,不以任何理由推诿,使用文明用语,服务主动周到,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3、继续落实郑州市第十轮行政审批改革成果,全面贯彻日清周结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强化审批监管。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日清周结工作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从行政审批向一般管理和主动服务转变。在管理方式上,由事前、事后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在服务质量上,由间断改进向持续改善转变。着力推进粮食行政审批的监管重心由规范市场主体活动资格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转变,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在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中,每一项审批程序都形成一个由标准执行、运行记录、问题反馈、评价改进、监督跟踪组成的线路,保证标准体系的不断修改和完善,提升了办件质量,真正实现“审批有人负责,服务有章可循,办件有据可查”的良好局面,在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多次被审改办通报表扬。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市政府“五单一网”和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程序。同时,结合梳理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执法实践,制定科学规范的行政执法流程图,优化执法权力运行程序,简化行政相对人办事环节,提高运行效能。凡有法定程序的,按照法定要求细化流程;没有法定程序的,按照便民原则设置流程。流程图通过郑州市粮食信息网向社会公开。
五、加强审核,规范管理,确保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与把关,提高认识,规范管理,充分认识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及时率达到100%,2016年共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报备规范性文件18件,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
六、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机关职责,努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的依法管理,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维护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作用,在有效调处各种社会矛盾,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保证行政复议渠道畅通的同时,我们还注意将关口前移。即每次集中开展执法活动前,我们都将本次执法检查活动的目的、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违法处理和检查要求等内容进行汇总明确,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学习,要求人手一份,熟记心中,以避免、减少违法违规事件发生,连续多年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为我市粮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总的来看,我局按照省粮食局和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了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虽然说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距离上级领导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不断总结经验,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粮食流通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认真分析粮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新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紧紧围绕服务粮食流通中心工作的大局,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粮”,努力把粮食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为确保粮食流通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