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54/2016-00050
  •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公示公告
  • 2016-09-05
  • 2016-09-05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加强县(市、区)质监工作的指导意见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加强县(市、区)质监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二级机构和分局:

各县(市、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基层所,是政府履行质量技术监督职能的基层机构,是严守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发展,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石。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全面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更加有效地提升质量水平,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法律要求,结合基层体制改革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县(市、区)质监工作的重大意义

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质量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的显著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质量工作的重视前所未有。十八大提出,要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5月10日在郑州考察时提出“三个转变”重要论述,李克强总理强调以质量提升“对冲”速度的放缓,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每年组织召开全市质量工作会议,总结安排质量工作,表彰质量先进单位。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质量工作也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质量强市战略谋划布局至关重要,创建全国质量强市活动正在深入开展。资源匮乏、环境污染、部分产能严重过剩,发展已走到不提升质量就难以为继的地步,市场疲软、“郑州制造”提振乏力,郑州产品质量正呼唤一场真正的“品质革命”。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管工作,不仅是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的客观要求,也是适应经济新常态、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迫切要求。各县(市、区)工商、质监合并重组,各项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明晰了监管部门职能定位、优化行政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同时也要看到,改革还没有完全配套、衔接,质量工作特别是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存在弱化现象,改革进程中上下衔接不畅、职责权限界定不清、执法统一性及执法队伍专业化等问题也亟待解决,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县(市、区)质监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质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二、加强县(市、区)质监工作的指导原则

——改革创新,提升效能。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唱响“三个转变”主旋律,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运用改革思路和创新举措,推动思想认识转变、思维方式转轨、工作实践转型,支持县(市、区)局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提升质监工作效能。

——依法监管,发挥职能。坚持以法律法规赋予职能为根本,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加快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规范统一、精简高效”的质监工作新机制。突出质监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基础性作用,全力服务保障民生,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以人为本,强化基础。紧紧依靠广大干部职工推进县(市、区)质监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保持队伍稳定。切实关心和维护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着力提升基层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素质,筑牢质监基础。

三、实施质量提升,促进县(市、区)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1.建立健全质量工作机制。推动县(市、区)政府重视质量工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明晰质量工作责任,强化对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完善质量工作考核配套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争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落实到乡(镇、办事处),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政策上、资金上大力支持“质量强县(市、区)”创建活动,形成独具特色的质量发展模式,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争取3年内创建2个以上全省质量强县(市、区)。

2.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结合辖区内主导产业和产业集群布局,狠抓支柱产业、主打产品的质量提升,积极培育和创建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推动县(市、区)经济发展转型。把提升质量作为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重要抓手,突出纺织服装、复混肥2类重点消费品、电子商务产品和现代服务业的质量提升,着力提升质量供给水平,满足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

3.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依法公开企业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开展质量评价信息采集和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在产品、工程、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全面设立质量评价信息采集点,发动消费者积极参与质量评价,引导消费者积极举报质量违法行为。

4.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围绕“百千万”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紧扣产业链打造质量创新链,激发企业主体作用,加大企业、产品、服务品牌的培育、推广和保护力度。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品牌示范区,争创国家质量奖和省市政府质量奖及名牌产品,发挥品牌效应,加快形成竞争新优势。

四、突出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严格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改革和全过程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随机选派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全流程公开)的要求,积极推动监督检查方式改革创新。。加大消费品等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提高监督检查覆盖面,增加抽样的品种和批次数,抽查结果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抓住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对重点区域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要专题报告地方政府组织综合治理,规范消费品质量市场秩序。

6.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争取市政府支持,加大对县(市、区)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经费、装备的投入及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充实工商质监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水平。坚持底线思维,突出电梯、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等涉及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推进移动式压力容器(含气瓶)等特种设备运用二维码等物联网技术,推动电梯、起重机械等重点设备安装应用远程监控系统。以属地监管为原则,推动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地方政府考核。 支持县(市)局筹建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市局电梯应急处置平台软件系统预留县(市)局接口,为基层电梯监管创造条件。

7.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坚持以查办大案要案推动各个专项行动的工作模式,狠抓打击力度、共治力度和宣传力度,保持执法打假高压态势。加大明查暗访、约谈承诺、公开通报、督查建议等工作力度,实施重大案件督办和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定期集中公布典型案件,提高执法打假的公信力和震慑力。 对开展区域整治不力的,实行挂牌督办,下达稽查建议书,必要时约谈地方政府。落实省、市、县三级联合办案制度和监督执法检测信息共享制度,拓宽案源渠道,理顺打假机制,市局稽查支队在执法政策、执法力量上全力支持县(市、区)局稽查执法工作,市检测中心为县(市、区)局稽查执法工作提供检测技术支撑。

五、强化技术基础建设,充分发挥质监职能作用

8.夯实计量基础建设。统筹规划,指导县(市)局法定技术机构上项目、建标准。突出抓好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商场(超市)以及加油站和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配送点)等行业的计量监管,加大对群众投诉热点问题的查处力度,维护广大消费者和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探索互联网+加油(气)站监管模式。稳步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工作,以社区(基层)医疗机构、眼镜制配场等行业所为重点,加快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围绕节能减排、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等领域,建立健全计量技术体系和公共服务。提升计量执法能力和水平,帮助县(市、区)局充实简便、快速、有效的计量执法装备,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9.健全标准化工作机制。争取市政府对标准化改革发展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行政审批、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标准化,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的领域先行先试。推进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加大依据强制性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的力度。力争将河南省机场集团、园方物业集团申报为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标准化+现代农业”,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业标准体系。

10.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工作。市检测中心要加强对县(市)局检测机构的业务指导,划定合理生存发展空间,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探索搭建地方统一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检验检测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做好技术机构改革准备工作。积极推动有机认证、节能低碳认证、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等示范区建设,形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凝聚监管合力,加强对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组织认证检测专家团队,进基层送认证认可技能和服务,指导、督查基层开展认证认可宣传推广工作和执法监管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基层履职保障水平

11. 加强组织领导。市局要结合县(市、区)局改革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和调查研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健全和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与县(市、区)党委政府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通过专项经费拨付、信息互联互通等途径,帮助基层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协调相关部门明确执法主体,统一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标识,保障规范执法。进一步完善业务指导、制度规范、检查督促、行政纠错等工作机制,推动县(市、区)局职能履行到位以及地方政府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12.进一步明晰职权划分。市、县(市、区)两级权力划分上向基层倾斜,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由市局承办的事项一律下放到县(市、区)局,做到应放尽放。市局突出管理专业性,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承担起业务指导、培训、检查、督促以及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技术服务保障等职能。县(市、区)局要突出执法综合性,将一线执法、保障安全作为工作重心,落实履职责任。

13.加大督查力度。简政放权并不意味着放松对企业和监管和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对涉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工作要深入细致,督查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基层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确保督查取得实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4.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改革意识,克服条块思维,注重班子建设和队伍团结。密切关注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合理诉求,做好队伍思想的教育引导工作,维护好基层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基层部门领导干部轮训以及执法人员实务操作业务培训,提高基层依法履职的能力。市局每个业务处(室)要在年内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县(市、区)局业务知识培训,必要时要把培训地点选在县(市)区局,也可举办流动式业务培训班,为基层人员参加培训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基层业务人员年内实现全部轮训一遍的目标。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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