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19-00360
  • 中牟县人民政府
  • 公报
  • 2019-03-26
  • 2019-03-26
中牟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邮政编码:451450,联系电话:0371-62160976)。

一、概况

2018年,我县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以建立、健全“五公开”工作制度为保障,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舆情和社会关切,稳步推进我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及其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8年,全县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8135条。其中重点领域政府信息1859条(不含信用信息),包括招投标847条、财政资金183条、环境保护487条、土地征收补偿149条、食品药品监管93条、保障性住房分配30条,精准扶贫44条,其他各类重点领域信息26条。

(二)公开途径

全县2018年公开的38135条政府信息中,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25975条,包括政务服务网7338条,县政府门户网站1521条,政府采购网847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公开16273条(包括注册登记信息12394条、企业注销710条、变更登记2841条、股权出质102条、动产抵押信息18条、行政处罚信息208条),通过微信、微博等途径公开1215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和答复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全县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8件,其中县政府61件,国土局42件,规划中心8件,住建局8件,发改委3件,公安局4件,环保局2件。对于128件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进行了答复。

(二)申请处理情况

对于受理的6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主动公开的31件,依申请公开的11件,部分公开的1件,不是《条例》所指信息的2件,信息不存在的8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7件,属于其他情况的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全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县各行政机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县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并取得了新进展,但与《条例》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理解不深,对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把握不准确。二是由于部分单位长期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致使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不足,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不强,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三是职能转换意识不强,从政府信息公开向政务公开转变速度较慢,政策解读、公众参与政务等工作开展不深入,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回应不及时。

针对以上问题,主要通过以下途径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关系。二是制定培训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培训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和对上级文件精神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督导落实,增强职能转换意识。通过印发文件、培训会宣讲等方式强化对工作人员职能转换意识的引导,通过加强监督检查,修改、完善考评制度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做好解读和公众参与政务工作。 

中牟县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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