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17-01701
  • 金水区人民政府
  • 公报公示
  • 2017-03-28
  • 2017-03-28
金水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金水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shui.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郑州市东风路16号,邮编:450002;电话:0371-63502917;电子邮箱:jsqxxgk@zhengzhou.gov.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透明、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区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有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承担日常工作,同时加强软、硬件建设,建立起较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形成了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力推动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了工作的高效运行。 

(二)建立制度,规范流程。全区各部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并完善了《金水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金水区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金政办〔2013〕83号)规定,我区严格积极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办理流程、档案和证据保存制度,切实推进我区依申请公开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并优化更新了办件和审批流程。 

(三)加强培训,注重实效。2016年8月在河南省联通培训中心开展了政务服务网有关工作的培训,有针对性的对全区各单位信息公开专职、兼职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人数达200余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网工作的有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加大投入,巩固保障。金水区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办件系统2016年已经全面投入使用,目前为止已经将2015年和2016年的所有依申请公开案件全电子化录入该系统。该平台包括依申请公开实时办理流程流转功能和电子档案建立和归档查询功能。平台的建设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我区依申请公开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提高了我区处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以全新工作模式开展的一年。在郑州市政府、郑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的领导下,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转移至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由统一的平台发布政府信息。在新的工作模式下,我们通过学习、交流和摸索,逐步改进工作方法,放弃以前的“一手抓”模式,让全区所有单位成为主动公开公开主体。

全年公开政府信息65377条,其中通过金水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855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6400条;通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政府信息8640人次,电话咨询政府信息公开31586次;通过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公开政府信息5895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数量1236条;多个单位开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全区各单位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59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406条。

2016年全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681件,其中区政府办公室收到申请419件,其他部门收到申请26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城中村拆迁、旧城改造、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领导信息、项目审批、规划许可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区各行政机关已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681件,办结率100%。主要答复情况如下: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和同意部分公开”27件,占总数的4%。

2、属于“同意公开答复”307件,占总数的45.1%。

3、属于“部分同意公开答复”52件,占总数的7.6%。

4、属于“不同意公开”178件,占总数的26.1%。其中,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原因不予公开8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不予公开79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予公开2件;其他原因不予公开的89件。

5、其他情况117件,占总数的17.2%。其中,“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6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8件;“告知更改补充数”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32件。

2016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未实际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检索、复印、邮寄等相关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区因依申请公开产生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被依法纠错案件1件,未判决案件1件;产生行政诉讼案件4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案件18件,被依法纠错案件9件,未判决案件16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度本区各行政机关共计收到市民(企业)相关咨询中,现场接待8640人次,电话咨询3万余人次。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的内容、服务能力和规范性方面还有待提高。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还不平衡,少数部门公开意识不强,工作力度不够,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还有待提高;个别部门和领域主动公开不够深入和全面,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得不够细致。

在新一年的工作中,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丰富内容,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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