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委员会四次会议
第201700006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巧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废旧物品回收扶持力度的提案”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您提出的建议与要求有3项(对废旧电池)与我局职责相关:1.加强规范管理;2.强化科学收处;3.加大宣传力度。经查阅近期修订的法律法规、实地走访相关单位、咨询相关部门专家、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依据环保部门的相关职责,答复如下:
一、有关废电池的相关政策
(一)2017年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中关于强制分类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
有害垃圾(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还要求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二)环境保护部于去年12月新修订发布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在早之前曾于2003年出台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现在对这一政策修订的背景有4个方面:
1、电池行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形势日益严峻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手机、Ipad等产品的广泛使用,锂离子电池逐年增多,含汞电池已退出民用市场,废电池的种类、数量相比十几年前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带来的环境风险不可忽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明确了重点控制的废电池包括废的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镉镍电池和含汞扣式电池),如废铅蓄电池回收过程中随意倾倒酸液、废锂离子电池爆炸起火等。
2、提前应对未来将大量出现的新能源汽车废电池问题
为解决大中型城市因机动车排放引发的空气污染问题,2016年12月19日,国务院正式发布《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再一次明确了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的战略。因此,提前布局,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环境风险是本技术政策关注的重点。
3、信息化技术为废电池污染防治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深入应用,现阶段一些环境风险高的废电池无序回收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国家层面引导了信息化技术与环境管理的融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提出加快互联网与资源循环利用融合发展,要求“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在地级及以上城市逐步建设废弃物在线回收、交易等平台,推广“互联网 ”回收新模式,建立重点品种的全生命周期追溯机制,对报废拆解等汽车产品售后全生命周期信息的互通共享”。
2016年4月6日国务院会议通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要求对接《中国制造2025》,其中提出的智能制造工程应该“紧密围绕重点制造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装备融合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应用”。
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将提高环保部门对废铅蓄电池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有效规范废铅蓄电池的流向,落实污染责任延伸。这些政策或要求也提出了废电池收集、废电池拆解和利用设备智能化、产业化的研发方向。
4、废电池管理标准趋于严格
国家近期出台了一系列与废电池再生相关的标准,对废电池再生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2015年颁布的《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对再生铅企业的废水、废气提出更高、更细的污染物控制指标。综上考虑,从缓解废电池环境污染的严峻态势、引领废电池绿色循环的污染防治技术角度出发,环境保护部启动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修订工作。
二、关于回收体系与相关要求
(一)《技术政策》将引领我国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和健康发展
2016年5月,商务部等6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明确提出:着力推动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建立健全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二)《技术政策》的最大亮点是进一步强化了废电池的生产者责任延伸
针对废铅蓄电池、新能源汽车废电池(属锂离子电池)的环境安全问题,提出了贮存、运输与处理环节的风险控制技术,并鼓励研发逆向拆解等新技术,结合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落实,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推动相关产业链形成闭合循环的发展模式。本技术政策与国家大的方针政策一致,在政策正式发布后,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分别对利用互联网线上、线下回收模式、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做出类似规定,与本政策方向和内容完全一致。
(三)其次是废铅蓄电池的全过程管理
针对废铅蓄电池回收过程混乱、环境风险大等现状,首次提出铅蓄电池的全生命周期流向追踪管理理念,将污染控制从生产企业延伸至消费者,为高污染废民用品的管理提出了污染责任延伸的思路。
(四)《技术政策》明确了对废电池的回收责任主体
政策明确提出“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体现了“谁家孩子谁抱走”的原则。生产者责任延伸,回收责任自然也延伸。对于废铅蓄电池,由于其环境风险性较高,该技术政策比修订前要更为严格,提出了全过程管理原则,不仅延伸到大的批发商、零售商,甚至延伸到消费者,消费者不能将废电池随意交付给小商贩。新能源汽车电池作为车辆的核心零部件,整车生产者也应承担回收的一部分责任。具体回收时,由于物流成本制约,必须社会多方参与才能真正降低回收成本,因此,政策明确提出应社会多方参与回收共同承担责任,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废电池收集企业及利用企业等共同建设废电池收集系统。
(五)《技术政策》最终实现的控制目标
《技术政策》最终实现的控制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一是逐步建立废铅蓄电池、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等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过程的信息化监管体系。明确现阶段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回收体系建设方向。
二是通过废电池收集、运输、贮存、利用与处置过程的污染防治技术和鼓励研发的新技术等内容,为废电池资源化过程的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指导。
总之,在废电池环境风险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解决报废铅蓄电池、新能源汽车的锂离子电池污染问题进行了引导,指明了发展方向,也为电池生产商、整车企业、回收企业和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废旧电池污染不容忽视,各方须加快步伐,加大监管力度。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落实废电池污染防治工作,实现废电池的可循环、可持续发展。
三、目前郑州市管理现状及下步工作
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有部份企业已经采用“互联网+分类回收”模式应用于郑州市市场,如桑德回收联盟2016年已经正式进驻郑州,借助于线上APP和线下回收箱,可以从源头回收废旧手机避免手机随便废弃污染环境和危害健康。启迪桑德在郑州市周边焦作市和开封市分别有一家废旧电器回收拆解处理企业,能够实现手机的环保绿色拆解。
深圳淘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淘绿网)废旧手机回收交易服务平台通过B2B模式为上游回收商和下游终端商提供废旧手机交易服务,自主研发的手机IEMI码管理系统,每部手机都会通过可追溯二维码扫描系统,通过二维码查询到手机的去处,监管废旧手机流向。其回收能力每年在2千万部左右。
我省南阳康卫(集团)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中心已取得相关拆解资质(并与深圳淘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年处置2千万部二手手机的处置协议),摒弃焚烧或强酸浸泡提取稀贵金属的传统处理方法,通过高效自动破碎系统、磁选、涡流分选、比重分选等高新技术,可将金属与塑料进行绿色分离,无氯化湿法冶金技术提取金、银、锡、铜、铂、钯等稀贵金属,拆解过程达到手机绿色回收的环保要求。
“衣衣不舍”环保垃圾分类项目也做了大量工作,推进慢的原因主要是顶层设计方面还不到位,通过有关渠道获知,他们也在与我市环卫部门进行沟通,也提出了《郑州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实施方案》的建议。尤其是有毒有害垃圾,设计安装有专门的回收箱,为今后有关是危险废物的有毒有害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按照环保部门的职责,加大对相关企业在审批方面的支持力度,比如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相关类别的危险废物经营项目的审批等。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