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0-00629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建议提案
  • 2020-08-19
  • 2020-08-19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929号提案的回复

李荣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委、市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高度重视,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为了保证群众“菜篮子”安全狠抓了相关工作。

一、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理

(一)完善面源污染防治体系。一是构建了完善的工作机制。成立了郑州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形成了各处室和相关单位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农委及有关乡镇办也明确了相应职责,形成了市县乡上下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了系统的政策保障体系。根据《郑州市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内容,出台了《郑州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农药化肥减量使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畜禽污染防治等方案,形成了系统性政策保障体系。

(二)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情况。一是源头预防,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其一,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水肥一体化等技术。不断完善、更新粮食等大田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参数,建立健全经济作物施肥指标体系,扩大配方肥在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等经济园艺作物上的应用,着重推进经济园艺作物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建立物联网水肥一体化示范区。其二,推进绿色防控。建设病虫监测预警体系,重点建设一批自动化、智能化田间监测网点,健全病虫监测体系。推进科学用药,加快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大力推进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实现农药减量控害,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连续两年保持了农药化肥零增长。

二是加强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其一,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郑州市禁烧办高度重视,强化督导检查,充分发挥各级网格化管理优势,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确保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工作目标。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禁烧工作。市禁烧办及时召开会议强调并安排部署禁烧工作,要求各地强化执法检查,履职尽责,确保全面完成禁烧任务。成立4个督查组,分别由正县级、副县级领导带队,对全市禁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二是强化广泛深入宣传,营造全社会禁烧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平台,普及禁烧政策法规和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及效益,引导农户自觉参与禁烧。出动宣传车辆、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彩页手册等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宣传禁烧。设立覆盖全市禁烧工作人员的短信平台,及时发布全市禁烧工作动态内容。三是打造“蓝天卫士”网,实现互联网+禁烧。在全市建立“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加装可视电话,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组建加强乡村应急处置队伍,突出技防人防相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确保禁烧全天候,监管全覆盖,查处无死角。截止目前,全市共安装“蓝天卫生”监控探头958个,可视工作电话36部。我市夏收工作已经完成,我市秸秆禁烧工作进入全年常态化监管时段,市禁烧办不定期对各县(市、区)禁烧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确保全面完成禁烧任务。其二,加强秸秆综合化利用。建立健全秸杆收储运体系,落实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坚持堵疏结合,以用促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整县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优先开展就地还田。

三是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在中牟县开展农膜回收利用示范试点工作,在中牟县、惠济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示范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回收废弃农膜3500吨,其中棚膜2650吨,地膜850吨,回收率为90.3%,预计9月底之前花生收获后,可实现县域内废弃农膜全部回收利用。中牟县和惠济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13.03吨,全部无害化归集到位,取得了显著的示范效果。

四是高标准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农用地。下发《关于推进全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了郑州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按照时间任务节点有序推进。

(三)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2018年底,市农委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圆满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任务,基本掌握了我市受污染耕地的面积、分布、污染种类等,为我市下一步农用地分类管理,进行安全利用等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撑。

(四)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印发了2020年郑州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细化了2020年工作方案,明确了2020年全市总的目标任务,分解任务到相关县(市、区),落实到人、压实责任。

一是要求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加快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提升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粪污处理等现代化装备水平。按照“三同时”制度要求,落实大型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信息公示制度,督促规模养殖场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加快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

二是加快推进整县推进项目。继续大力推进整县推进项目,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督促在建的1个畜牧大县和1个非畜牧大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2020年底2个整县推进项目要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三是大力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模式。探索政府、社会资本和养殖企业合作模式,加快构建“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市场化运营机制。引导鼓励养殖密集区通过引进第三方处理利用服务型组织,积极探索“有偿清运、付费还田、成本自付”长期运营机制,加快构建“分散收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模式。

四是进一步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围绕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等关键环节,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攻关与模式示范,研究提出经济适用的综合配套技术,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效率。

截至目前适养区内的550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已有545家配套建设了规范的、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储存处理设施,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合格率达到99%,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6.7%。

(五)抓投入品监管,从源头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为净化农资市场,有效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市农委整合执法资源,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每年与各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责任书,发放监管公开信。同时,建立郑州市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联打联动;由市农委牵头、公安、市场、供销、工信等部门参加,协同作战。每年春、夏、秋、冬四季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进行拉网式重点排查,对违规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制假售假的“黑窝点”进行铲除。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严格审查农药经营标准,对不符合农药经营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经营许可证,对已取得经营资格的严格监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截止目前,全市共开展指导培训384场次、指导培训906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82375份,出动执法人员12231人次,监督检查农产品及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6086家次,查处问题127起、涉及金额398.802274万元,责令整改133起,取缔无证照企业0家,吊销证照企业0家,行政处罚案件104起、涉及金额251.937574万元,移交司法机关案件7起,涉及金额510.7754万元,捣毁窝点81个。

(六)加大对生猪、牛羊、家禽屠宰监管。目前全市共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9家;肉牛屠宰企业1家(停产),禽类屠宰企业1家。自2015年畜禽屠宰监管职能由商务部门移交农业农村部门以来,郑州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实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清理、标准化创建和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为抓手,以提升动物防疫水平和猪肉质量安全为目标,严格清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贩卖加工病死猪肉等生猪屠宰领域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屠宰环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促进我市屠宰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防止病死猪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进入餐桌。

一是全面深入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清理。按照“压减监管对象、提高监管效能”的基本思路,结合非洲猪瘟防控实际,全面深入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联合市环保局,加大屠宰资格清理、压点提质力度,淘汰低端落后生猪屠宰产能,提高行业集中度和盈利水平。2019年10月至年底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评估的通知》(豫农办〔2019〕53号)要求,市农委邀请专家组成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评估组,对提出申请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资格评估,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资格评估合格,淘汰一批低端落后产能,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和肉品品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治理了我市屠宰企业“多、乱、小、散、差”并存,屠宰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状况。对评估合格企业重新编制屠宰证号,换发由农业农村部监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

二是严格把控肉品品质安全关。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驻厂官方兽医严把“五关”,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其一,严把动物入场关。生猪严格“凭证凭标”入场,入场待宰生猪必须附有检疫合格证明和按照规定佩戴检疫标识,并按照产地检疫标准对待宰生猪再次进行群体和个体检查。其二,严把检疫申报关。待宰生猪宰杀前,定点屠宰厂必须提前6小时申报检疫,官方兽医进行宰前检疫合格并出具《动物准宰通知单》后,方可屠宰。其三,严把同步检疫关。官方兽医每天提前到操作间准备,与屠宰操作同步,详细按照同一生猪头、蹄、内脏、胴体统一编号检疫,按照同步检疫程序对每一部位仔细检查。检疫合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其四,严把产品出厂关。动物产品经驻场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加施检疫标识方可出厂。屠宰企业如对检疫合格动物产品进行分割加工的,必须对分割动物产品按照规定进行包装,由官方兽医人员监督其在包装上加施检疫标志,方可出厂。其五,严把无害化处理关。对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全部采取无害化处理,并及时上报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核实,留下影像资料备查。

三是强化牛羊、禽类屠宰企业监督检查。郑州市目前有2家牛羊、禽类屠宰企业,在未实行定点屠宰的情况下,我市按照生猪定点屠宰的要求对2家企业进行监管和要求,督促屠宰企业切实履行屠宰环节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屠宰安全生产档案记录,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场地及车辆消毒、肉品检疫出场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自2015年起就将企业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年度检查、飞行检查名单,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一并检查、抽检。充分发挥官方驻场兽医作用,按照严把“五关”的要求,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

目前,省农业农村厅正在酝酿牛羊及禽类定点屠宰相关工作,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定点屠宰的其他动物的屠宰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参照本条例制定。”届时,我市将积极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积极参与牛羊及禽类定点屠宰场的建设,对全市牛羊及活禽屠宰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以确保牛羊、禽肉供应及食品安全。

二、推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

此项内容目前不在市农委职责范围之内。

三、加强农村食品专项整治

此项内容目前不在市农委职责范围之内。

四、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此项内容目前不在市农委职责范围之内。

五、开展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整治工作

(一)抓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是“管”出来的,更是“产”出来的。我们以标准化生产为突破口,狠抓生产环节管理。在种植业方面,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的原则,大力推进面源污染治理、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有机肥替代化肥。在水产养殖方面,推广稻渔、莲渔等生态种养模式,净化水体减量提质。建立农业经营主体自检体系,积极引导生产基地实行农产品包装标识、二维码追溯、产品检测合格证明,三品一标标志等多种形式的产地合格证产地准出制度。全市统一印制农资采购、农资领取、田间管理、质量检测、产品销售的《生产记录本》1万余册,发放给生产主体规范生产记录;统一印发《郑州市生产基地巡查记录本》,规范监管机构对生产基地的检查内容,实现痕迹化管理。

(二)抓基地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除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例行抽检外,积极开展市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并检测结果通报至各县(市、区)政府,有效地提高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一是开展种植业、水产品抽检341批次。其中,例行监测4次,监测样品282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9.29%;监督抽查2次,监督抽查样品59批次,全部合格。二是完成畜产品抽检1412批次。其中,监督抽检957批次,合格率100%;风险监测455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99.3%。三是完成兽药抽检201批次。其中,监督抽检101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9%;风险监测100批次,合格率100%。

(三)抓品牌认证,增强优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按照“市场引导、品牌影响、龙头带动、农民参与、政策扶持、政府服务”的品牌发展思路,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强化品牌培育,鼓励品牌认证。一是对无公害农产品和种植业绿色食品认证实施免费环评、免费检测政策,并将关于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奖励政策纳入《郑州市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二是加强证后监管,规范企业生产。全面开展“三品一标”用标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获证产品的抽检力度,对违规用标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公信力和品牌形象。三是加强宣传服务,提升品牌价值。积极组织“三品一标”企业参加农洽会、农博会、绿博会等活动,开展品牌农产品宣传推介,提高区域公共品牌知名度,充分发挥“三品一标”认证主体的品牌优势、制度优势和体系优势,引领和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四)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全面筑牢安全基础。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安全,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我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各县(市、区)在创建工作中的首创精神,所有县、市、区全部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有效提升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金水区、巩义市被命名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荥阳市、中牟县、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被命名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五)加强疫情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大疫情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制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操作指南》,起草《致全市农资从业者的公开信》,并通过网络、微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法加强疫情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二是加大活禽及野生动物的管控。从1月28日开始,每天对全市的冷库、农贸市场、家禽养殖、屠宰等场所进行督导检查,规范畜产品生产,杜绝农贸市场活禽屠宰。三是加大生产基地的检测力度。充分利用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通过远程监控,指导农产品的生产者使用生物防护、物理防护等新技术,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督导农业企业对上市的农产品加强自检,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推进食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虽然郑州市自2016年10月就开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但随着2019年底全国范围内统一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推行,成立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郑州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工作方案》,明确了试行区域、试行主体、试行品类,规范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基本样式、承诺内容、开具方式、开具单元,鼓励有条件的主体附带电子合格证、追溯二维码、产品相关认证标识等。截至目前,共有231家生产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21257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11620.06吨,涉及蔬菜、水果、禽蛋、食用水产品4个品类。

七、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

(一)畅通维权渠道、解决消费者诉求。充分发挥12316三农热线为消费者服务的作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作用,促进消费维权便利化,切实畅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的诉求渠道,提高消费纠纷调解和处理实效,让农产品消费者有诉求就有门路。开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栏,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公布了举报电话。

(二)完善了农产品生产者监管名录。结合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全面完善了种植、养殖、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农产品经营户信息,要求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在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日常监管信息、接受消费者监督。

八、加强科普宣传和教育引导

(一)加强宣传培训,推动社会共治。截止目前,通过媒体宣传231次,发放宣传材料310209份。指导培训685场次,指导培训27446人次。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科普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教育和监督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和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各村驻村干部和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对辖区群众进行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农村消费者科学、理性、安全消费,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二)加强舆情检测,及时消除隐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全国范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信息,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报告,结合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工作实际,及时研判、正确处置,防范风险、消除隐患,做到未雨绸缪、防范未然,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报告已有67期。

九、下步工作谋划

(一)健全监管体系,落实属地责任。在加强基地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健全村级监管网格,充分发挥基层监管服务机构作用,建立各级监管机构基础信息档案和培训记录,加强对农民投入品采购、标准化生产、安全用药、规范开具合格证的宣传指导。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全系统依法监督、科学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水平。

(二)探索信用体系,强化主体责任。一是健全完善监管名录。将辖区内所有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进一步探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引导生产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二是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组织开展指导培训,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信用档案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三是规范“三品一标”认证。按照认证标准和程序,严把认证认定准入关,加强生产全过程监管,维护“三品一标”认证的权威性及品牌的公信力。

(三)完善检测体系,加强风险监测。一是提升基层检测能力。全面提升乡镇监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评估、监管、应急等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在做好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基础上,扩大监测品种和项目,并对存在风险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三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加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发挥追溯体系功能。

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我们希望越来越多的领导和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提出要求、进行监督,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鞭策,将会更加有效的促进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工作更上新台阶。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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