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6247592/2015-00018
  • 郑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企,国有,企业,报废,固定资产
  • 2015-05-19
  • 2015-05-19
  • 请示
  • 郑国资〔2015〕109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报废固定资产的请示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报废固定资产的请示

 

郑州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我委近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核查,其中部分资产已达到报废年限,主要有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家具等资产一批(详见附件),资产原值共1582988元。特申请对以上资产按有关规定报废处置。

妥否,请批示。

 

附件:郑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报表

 

                             2015年5月19日

    (联系人:张菲    联系电话:6718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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