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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445745/2015-00042
郑州市人民政府
法定,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
2015-11-10
2015-11-10
通告
郑政通〔2015〕34号
废止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法定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作出的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 (2 0 1 5年6月4日中国共产党郑州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 (扩大) 会议通过) 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切实保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增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市人民政府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 对郑州市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重新认证。
附件
郑政通2015-34.pdf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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