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成品油批发企业: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现将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及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豫商商贸〔2015〕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商务局要采用会议、电话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将年检时间和要求及时通知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二、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提交年检申请材料时,要提供年检申请文件,简要说明企业情况,2014年度经营情况、销售总额、实现利润和上缴税金,并提出年检申请,附年检材料(一式二份)和年检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于2015年3月5日前报市商务局。经实地考察之后,材料初审合格,上报省商务厅进行年检。
如有问题暂时不能年检的,企业必须出具书面文件申请延期年检,并说明情况。
三、各区商务局要现场查看加油站(点)设施设备、经营情况,对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初审合格后,出具年检初审情况及年检意见的文件,连同企业提供的年检材料一份(材料需按省厅文件要求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年检登记表三份(见附件3),于2015年3月31日前分批报市商务局。
企业在提交年检材料时,要有企业的书面申请文件,简要说明企业情况,2014年度经营情况、销售总额、实现利润和上缴税金,及年检材料中第9、11项内容(可不再单独另提供材料),并提出年检申请。
年检材料中需要提交复印件原件的,经区商务局审核后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印章,并签署审查人、复查人姓名和日期后,不再向市商务局提供原件。
企业提供的上年度加油站(点)全景、加油区4寸彩照各一张,要能够显示加油站全景,加油机台数、枪数,并应与表格所填内容一致。
四、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于2015年4月5日前将年检报告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及附件4、附件5的电子表格上报市商务局。
五、高速公路、城市市区内加油站,需提供油气回收治理的证明文件。
六、对于未按时通过年检的企业,企业应有情况说明并提出将要采取的措施,措施必须符合《河南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意见》要求,并办理相应的手续。县(市、区)商务局应在年检报告中对此类企业的情况逐一进行说明并提出意见。
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可在郑州市商务局网站办事大厅-下载专区-特种商品管理处下载。
联系人:贾海彬 联系电话:67180378 电子邮箱:tsc1116@126.com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