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推荐我省名优特产品应用电子商务拓展国际市场的通知》(豫商传〔2015〕35号)相关要求,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推荐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推荐条件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各种行业、各类产品均可推荐,但同一大类产品限推荐1家企业,市局将根据上报情况择优统一向省厅报送。
(二)请于5月14日前将《河南省名优特产品电商应用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发市商务局邮箱 zzswjdzsw@163.com;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商务局309。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综合评价,严格把关,择优按时推荐。
联系电话:0371-67170298
联系人:扈晓利
附件:《河南省商务厅关于推荐我省名优特产品应用电子商务拓展国际市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