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43/2016-00001
  • 郑州市粮食局
  • 综合,政务,通知,责任目标,考核
  • 2016-01-05
  • 2016-01-06
郑州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粮食流通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粮食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的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根据《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粮食流通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豫粮办〔2015〕153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郑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粮食流通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郑粮〔2015〕27号)确定的责任目标。

二、考核程序、等次认定及结果运用

(一)各县(市)区粮食局结合年度工作总结,逐项对照责任目标进行自查,写出自评报告,以正式公文报市局。

(二)市局有关处室对各县(市)区粮食局、局属单位年度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三)局办公室根据各县(市)区粮食局考核评定情况综合汇总,拟定综合考核结果,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局办公会议审定。

(四)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的目标考核合并到领导班子考核中,具体考核办法由考核机构另行确定。

(五)各县(市)区目标考核的表彰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报。

  三、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体系,逐条逐项进行全面、公平的评定。

(二)目标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真正发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引领方向、推动工作落实的作用。

(三)各县(市)区粮食局年度责任目标报告及自查表请于2016年1月8日12点前报送市局办公室。

联 系 人:刘玉贤   吴晓

联系电话:66251979

邮    箱:wuxiao720@126.com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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