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426/2016-00015
  •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通知
  • 2016-03-14
  • 2016-03-15
  • 通知
  • 郑交〔2016〕91号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6年—2018年)》的通知
现将《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6年—2018年)》印发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各牵头部门要结合任务区分,及时制定下发专项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积极与市牵头单位搞好联系,按要求上报有关方案、台账和工作推进情况。各责任单位要依据各牵头部门下发的专项方案,结合单位职能,制定好本单位落实的具体方案,并严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牵头单位的专项方案、工作台账、检查考核办法电子版于3月16日前上报委宣传培训处,联系人:秦振永,电话:67178855邮箱:jywcjb@163.com。

 

郑交〔2016〕91号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印发《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16年—2018年)》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6年—2018年)》印发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各牵头部门要结合任务区分,及时制定下发专项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积极与市牵头单位搞好联系,按要求上报有关方案、台账和工作推进情况。各责任单位要依据各牵头部门下发的专项方案,结合单位职能,制定好本单位落实的具体方案,并严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牵头单位的专项方案、工作台账、检查考核办法电子版于3月16日前上报委宣传培训处,联系人:秦振永,电话:67178855邮箱:jywcjb@163.com。

 

附件:《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

      方案(2016年—2018年)》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6年3月14日        

 

附  件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16年—2018年)

 

为全面提升全市人民文明素养和城乡文明程度,创建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为郑州国际商都建设提供更加文明和谐的人文、社会环境和坚实有力的道德支撑。根据《郑州市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6年—2018年)》要求,结合交通委工作实际,经委党委研究,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文明河南 郑州先行”为引领,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为龙头,坚持宣传教育,提高参与度;坚持自我教育,提高融入度;坚持规范教育,提高共享度,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乡文明程度。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交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主任吴耀田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委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素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文明素养提升工作的前期筹划、协调组织、检查督导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宣传培训处,办公室主任由宣传培训处处长秦丽娟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牵头部门联系人组成,负责整个提升活动的综合协调、信息报送、检查督导和服务保障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协调、分步推进、长效常态”的整体思路,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基本消除公共场合的不文明现象,实现市民的文明礼仪素养、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素养、民主法治素养显著提高,社会风尚、城市品位全面提升。分三个阶段实施,实现三个目标:

第一阶段,教育治理年,实现文明到位。从2016年1月开始到2016年12月,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系统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牵头部门根据任务的区分,结合职能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并依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公共文明素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舆论氛围,提高各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水平和自觉践行意识;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力争使公共场所的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善、不文明陋习得到明显遏制。

第二阶段,巩固提升年,实现文明到人。从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在巩固教育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文明礼仪素养、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素养、民主法治素养宣传教育活动,明确工作重点,增强渗透力度,推动各级干部职工和市民公共文明素养整体上水平、见实效。

第三阶段,规范深化年,实现文明到心。从2018年1月到2018年12月,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常态的管理、激励机制,实现各级干部职工和全体市民公共文明素养大提升目标。

四、工作重点

(一)宣传教育

1.开展公共文明基本知识普及教育活动。以郑州市文明办编辑印制《郑州市市民公共文明基本常识通俗读本》为基本教材,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教育,做到应知应会,知行合一。

主管领导:魏  予

牵头部门:宣传培训处

责任单位:委机关党委、委属各单位

2.开展“学礼仪、行礼仪”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培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大力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推动文明礼仪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家庭、进窗口行业,使广大干部职工在衣、食、住、行、娱和人际交往中,逐步养成文明礼貌、尊重他人、举止文雅的文明习惯。

主管领导:魏  予

牵头部门:宣传培训处

责任单位:委机关党委、委属各单位

3.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交通人”、身边好人、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各种先进模范以及文明家庭的倡树、学习、宣传活动。打造“郑州好人”品牌,抓好典型的示范效应,做到以点带面,积极营造好人效应。

主管领导:魏  予

牵头部门:宣传培训处

责任单位:委机关党委、委属各单位

4.持续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围绕“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河南”等主题,在报纸、广播、电视、期刊、网站、公共交通运载工具、公共场所、建筑工地围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显著位置,持续刊播、刊载公益广告,并达到规定比例和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公益广告的维护与管理,推进公益广告宣传制度化、规模化、常态化,引领文明风尚。

主管领导:魏  予

牵头部门:宣传培训处

责任单位:客运管理处、公交公司、交运集团、轨道运营分公司

5.大力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学习掌握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医疗卫生、优生优育、科学健身、安全生产生活、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及各种灾害知识,强化干部职工的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等意识,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工作、休闲方式。

主管领导:魏  予

牵头部门:宣传培训处

责任单位:委机关党委、委属各单位

6.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活动。继续组织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宣传法制思想,普及法律常识,在全社会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风气。

主管领导:魏  予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二)实践养成

7.文明服务。在委属各单位办事大厅、各窗口单位广泛开展“文明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推行文明服务用语,规范文明服务行为,提高文明服务水平。

主管领导:魏  予

牵头部门:宣传培训处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办公室、客运管理处、公交公司、交运集团、轨道运营分公司

8.文明执法。在交通委执法处广泛开展以“文明执法”主题的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方式,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主管领导:李  刚

牵头部门:执法督查处

责任单位:执法支队

 9.文明旅游。在各窗口单位广泛开展“文明旅游”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开展“文明出行、快乐旅程”文明旅游活动;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增强文明旅游的意识,引导广大游客文明健康出游。

主管领导:魏  予

牵头部门:宣传培训处

责任单位:客运管理处、公交公司、交运集团、轨道运营分公司

10.文明餐桌。在委机关和委属各单位开展“文明餐桌”主题实践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把文明餐桌活动纳入餐饮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组织开展“文明餐桌”活动,让“不剩饭、不剩菜”成为一种时尚。

主管领导:魏  予

牵头部门:宣传培训处

责任单位:委办公室、委属各单位(未设置集体食堂的单位除外)

11.文明交通。在全系统广泛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文明交通运输企业”、“文明交通”志愿引导服务、“文明驾驶员”等具有行业特色的创评活动。

主管领导:陆秀玲

牵头部门:综合运输处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三)规范管理

12.强化市容市貌整治规范工作。加强对长途客运车站、公交停车场、公交车站点等公共场所的环境治理,全面整治乱设广告标牌,乱张贴、乱涂写、散发小广告的行为,彻底整治“牛皮癣”,消除卫生死角。加大对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的纠正教育力度。对交通建设工地建筑材料严格规范堆放,建筑垃圾要及时清除,确保道路畅通无阻。加强管理常态化,不断提高城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主管领导:张克崟

牵头部门:委城考办

责任单位:公路局、执法支队、客运管理处、四环管理中心、交运集团、公交公司、轨道运营分公司、建管中心

13.持续开展各类交通违法违规治理工作。主要围绕“六类” 车的治理进行,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突出问题的严格治理。

主管领导:李  刚

牵头部门:执法督查处

责任单位:执法支队

14.加大对道路、护栏、路灯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养护力度,方便群众生活,美化城市环境。

主管领导:曹培林

牵头部门:建设管理处

责任单位:公路局、地管处、四环管理中心

15.进一步加强环境整治,做到重点区域全天候保洁,坚持施工单位降噪防尘,空气质量不断优化,垃圾及时清运,支持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主管领导:曹培林

牵头部门:建设管理处

责任单位:公路局、地管处、四环管理中心、公交公司、建管中心

16.加强运输行业规范管理,将道路客、货运输,出租车、城市公交、机动车维修、驾校等行业不文明行为纳入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研究制定惩戒办法。

主管领导:陆秀玲

牵头部门:综合运输处

责任单位:委属各相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抓的一项重要工程,是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乡文明程度,创建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组织,制定专项提升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要把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提升行动贴近实际、体现特色、取得实效。

(二)搞好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各单位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的网络媒体宣传作用,及时开设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专栏,加强对推进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重大意义、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日常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曝光;同时,也要利用好板报、橱窗、标语、LED显示屏等各种载体的宣传作用,积极传播正能量,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用好活动载体。要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文明素养提升活动,有计划组织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对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文明引导、文明劝导、文明监督,传播文明,引领风尚。要贴近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实际设计开展活动,积极吸引群众参与;充分发挥干部职工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革除各种陋习,倡导文明新风,以活动的开展来引领整个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的落实,让提升公共文明素养成为人们日常行为的自觉。

(四)狠抓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发挥好牵头负责的作用,要结合任务区分,及时制定好专项提升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并指导各责任单位抓好活动的落实。要及时与市牵头部门搞好沟通联系,按时上报行动开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市综合检查组和市各牵头单位督导组将依照考评办法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通报;年终考核时,市文明办将把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作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文明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落实成效不好的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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