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2X/2016-00076
  • 郑州市物价局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6-06-03
  • 2016-06-06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收费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为认真做好2016年教育收费行政审批工作,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审批范围

  (一)现行收费标准审批文件即将到期或已经过期需要重新审批的市管高校、公办高中的住宿费。

  (二)现行收费标准审批文件即将到期或已经过期需要重新审批的民办大中专及基础学历教育学校的学费、住宿费。

  (三)新设立(2016年秋季开始招生)的学历教育学校的学费、住宿费。

  (四)其他需要审批的学历教育学校的学费、住宿费。

  二、资料申报时间

  教育收费标准审批申报资料提交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前。

  三、审批所需资料

  (一)教育收费标准审批资料(具体见附件1)

  (二)成本审核相关资料(具体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由于今年教育收费审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对接,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本次审批工作采取集中时间统一审批的方式,各相关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申报,逾期未申报的不再受理。

  (三)各相关学校要认真按照一次性告知内容准备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附件:1.教育收费标准审批一次性告知

     2.成本审核一次性告知

  联系人:张国斌 电话:67189785 

      刘党国 电话:67189786 

附件1

郑州市物价局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

(1)收费审批――教育收费  2016年6月3日

教育收费审批所需资料

  1. 公办学校收费审批所需资料

  (1)收费申请一式2份;

  (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3)成本监测所所需成本监审有关资料。

  2. 民办学历教育收费审批所需资料

  (1)收费申请一式2份;

  (2)《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2份;

  (3)《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2份;

  (4)成本监测所所需成本监审有关资料。

  大厅咨询电话:67189780

  业务责任人:张国斌  67189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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