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16-00242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通知,公告
  • 2016-08-11
  • 2016-08-11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对农业部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委,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农业部关于在全国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我市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经市农委党组研究,决定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中央、省、市农业项目建设,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政策落实等。
  (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情况,重点是乱收费、乱摊派、变相收取农民费用,拖延农民的征地补偿款发放等。
  (三)2008年以来中央、省、市未竣工未验收农业项目情况,重点是项目实施进度、档案管理、验收情况、绩效评价、责任落实等。
  二、督查时间
  此次专项督查工作从8月份开始,到今年年底结束。具体时间安排:8月12日—8月31日,各县(市、区)组织自查;9月1日——11月30日,市农委开展督导检查;12月份,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整改到位。
  三、有关要求
  (一)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农〔2016〕56号)文件要求,制订实施方案,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惠农政策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关于农民负担监督
  各县(市、区)农监办要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再安排、再部署,从思想上重视,工作上抓具体、抓落实,指导乡镇及时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接受群众咨询和反映情况,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三)关于项目建设情况
  1.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各县(市、区)要按照承担的不同项目类型,建立项目管理台账。未竣工项目重点是澄清项目建设进度,查清存在问题;已竣工项目重点是加快项目验收进度;需要变更的项目或无法实施的项目重点是查清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2.确定项目完成时限。各县(市、区)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按照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的目标,制订具体完成时限。
  3.严格项目验收管理。(1)中央、省农业项目验收管理,按照《河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豫农计划〔2011〕13号)文件规定执行。(2)市本级农业项目验收管理,按照《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级农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郑农财〔2016〕19号)文件规定,对市级财政扶持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项目,由县(市、区)农业部门组织验收,报市农委备案。市农委组织抽验,抽验率不低于10%;对市级以上财政扶持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由县(市、区)农业部门组织初验合格后,提请市农委组织验收。
  4.做好项目督导评价。(1)落实分管领导分包责任制,委分包领导对分包县(市、区)项目建设进行总协调总督导。(2)各项目指挥部要加强对所分管项目的全程督查指导,千方百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3)成立由智库专家及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的项目督查组,对各县(市、区)2008年以来未竣工未验收的农业项目进行督查指导,总结项目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今后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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