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郑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我局在完成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考察结果,并结合职位匹配性,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择优遴选王浩鹏和袁娜两名同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8月3日至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