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7837439/2016-00071
  • 郑州市商务局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6-03-18
  • 2016-03-18
  • 通告
  • 郑商〔2016〕49号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重点商贸企业:

为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助推消费结构升级,搭建消费促进平台,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商办运函〔2016〕61号)和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于4月1日-5月4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消费促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商务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市消费市场扩大升级,发挥消费促进活动对引导消费、开拓市场、调整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把“消费促进月”活动建设成为我市重要的消费促进平台。

二、活动主题

以“增强供给能力,促进消费升级”为主题,通过开展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消费促进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宣传推广品牌,强化信息服务,引导生产供应,建立健全扩大消费长效机制,为增加市场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作出贡献。

三、活动内容

(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大力组织促销活动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围绕促消费主题,提前部署,选取一批规模大、信誉好、有影响力的大型商贸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作为主体,组织开展大型综合性促消费活动。鼓励支持商贸企业、行业社团、品牌消费集聚区等发挥自身优势,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组织策划一批上水平、上档次、上台阶的大型主题促消费活动。

(二)加大组织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各县(市、区)要借助报纸、电视、网络、宣传页、公示展板等,广泛发布活动信息,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积极倡导诚信、和谐的商业文化,吸引消费者踊跃参与活动,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消费信心。

(三)探索新型消费模式,积极培育消费热点

顺应消费发展的新趋势,积极组织本地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参与活动,实现线上线下活动同步开展,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鼓励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发展智能消费、体验式消费、无店铺消费、定制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积极推动网络购物、电话购物、手机购物、电视购物、自动售货机等无店铺销售规范发展。

(四)结合本地消费特点,着力丰富消费形式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区域消费特点、产业优势和风俗文化特色,因地制宜举办特色商品展、民俗文化节、休闲旅游节等消费促进活动。以第十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为契机,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踊跃参加电商产业展、名优品牌展。鼓励大型商贸企业通过农商联手、工商联手、银商联手等方式,促进产需有效对接。搭建内外贸融合平台,引导出口企业拓展国内市场,促进出口商品与国内消费者对接。

(五)做好监测市场分析,搞好消费信息服务

各县(市、区)要密切关注活动期间消费市场动态,认真做好市场监测。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市场变化情况,分析产销形势,把握消费热点,切实找准市场需求,提升信息服务水平,引导居民消费,增加市场有效供给,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商务局“消费促进月”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全市“消费促进月”活动。各县(市、区)要相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提出工作目标,明确进度要求。要健全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做到组织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措施实施到位。

(二)选好重点企业。根据省商务厅有关工作要求,在全面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的基础上,金水区、二七区作为我市重点地区,各确定本区10家以上企业,重点跟进,及时做好统计总结,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凝聚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消费促进工作合力;要会同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消费环境;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组织特色活动,引导居民消费;要组织当地主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力。

(四)落实安全责任。要加强促销活动安全管理,完善促销安全预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明确活动参与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活动主办单位要对活动场所各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消防、疏散等设施完备。要强化督促检查,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严防哄抢、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五)及时报送信息。市商务局将加强对活动的检查和督导,对活动组织好、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各县(市、区)要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图片,并于5月9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及成效统计表(见附件2)。

请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于3月24日前将本市“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和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报送至市商务局商贸处;金水区、二七区同时报送重点企业名单、拟开展活动内容。

联系人:王鹏业:67185865

邮箱:ZZJLGL@163.com

 

附件:1.郑州市商务局“消费促进月”活动领导小组

      2.2016年消费促进月活动成效统计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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