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类企业:
按照省工商局的统一安排,2016年度河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已经开始,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含在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市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即日起可携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到所在地工商部门(含市工商局各直属分局)申请报名,待工商部门审批通知后在省工商局“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期为3月1日至4月30日)。企业参与公示活动的首批集中申报时间为3月1日前,最后截止时间为4月15日,逾期工商部门将不再受理。
申请参与“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企业须达到以下条件:
(一)参加河南省工商局公示的企业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三年。
(二)企业和品牌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三)合同信用管理、合同行为、合同履约状况、经营效益、社会信誉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企业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企业未列入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失信企业名单。
(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等合同信用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公示。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