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7837439/2017-00060
  • 郑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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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12
  • 2017-09-12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加强服务外包业务统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2017年,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建设工作迎来重要发展期,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等对外开放平台为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加速发展、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跟踪、引导和完善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管理工作,现就加强服务外包业务统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管理依据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7〕29号)有关规定执行。业务范围参照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2016年6月13日联合公告发布的《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执行。

     二、工作任务

    (一)根据前期在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注册登记的企业名单做好企业服务外包签约合同和执行合同的登记指导工作。

    (二)指导辖区未注册企业积极登陆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完成注册并上传服务外包签约合同和执行合同。

    (三)采取建立企业微信群、发布通知等形式宣传《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7〕2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郑政办文〔2017〕46号)等重要工作文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在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注册企业数量低于20家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一是负责加强辖区企业在商务部系统注册引导工作,于10月中旬前达到总数量不低于20家的工作目标;二是负责加强引导辖区已注册和新注册企业上报服务外包业务合同数据。

    (二)其他县(市)区、开发区重点加强辖区已注册企业业务合同上报的管理和引导工作,10月中旬前完成不低于30%的已注册企业在商务部系统中上传服务外包业务合同数据的管理和引导工作(同时上传2016、2017两年的业务合同数据)。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10月底前完成辖区不低于70%的已注册企业在商务部系统中上传服务外包业务合同数据的管理和引导工作。

    (四)市商务局10月起将对全市服务外包统计工作每半个月通报一次。对工作组织不力、上传数据量相对企业数量和营业规模明显偏低的单位由市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通报至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并建议在年度对外开放工作考核中予以减分处置。

    四、其他

    各县(市)区、开发区已注册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企业数量以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依据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查询数据为准。

 

    联系人:  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   曹亚威

    联系电话:67185579    1873712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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