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7837439/2018-00032
  • 郑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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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2-27
  • 2017-02-27
郑州市6个园区和28家企业被确定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

1月19日,河南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公布河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第四批)的通知》([2017]4号)。我市的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等6个园区成功创建为河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河南中钢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确定为河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此次全省共确定32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我市占1/5;确定的107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我市超过1/4。截止目前,郑州市拥有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2个,国家级示范企业3家,省级示范基地14个,省级示范企业60家,均居全省首位。

 

各示范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抢抓机遇,拉高标杆,强化服务,为择优推荐国家级示范单位打好基础。同时,就全市电子商务示范单位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发挥示范效应

加强自身科学管理,提倡自主创新,提升综合实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塑造自身形象,打造自有品牌,注重社会信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典型带动作用。

二、及时上报数据和相关材料

按照所在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按时报送统计数据、运营等相关材料;如有更名、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专业、注销等重要变化,应及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示范管理

对示范单位中发现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未按要求报送数据信息、创建情况的,发展缓慢、示范作用不明显的,市商务局将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即报送上级部门建议取消示范称号。

市商务局将加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的服务与管理,在宣传推广、政策引导、人才培育等方面给予倾斜,择优给予财政扶持,帮助企业加快发展、提高竞争力、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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