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70/2018-00109
  •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 通知公告
  • 2018-07-04
  • 2018-07-04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征集郑州市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各位科技工作者:

根据我市科技工作发展需要,为更好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现全面组织开展郑州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家范围及条件

专家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和风投专家四类。

申请入库的专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公

平、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2. 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科技发展动态。

3. 身体健康,有充沛的精力跟体力完成评审评估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4. 在科技活动中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二)除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 技术专家:

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技术专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

(2)基层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

企业技术专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负责人,创新龙头企业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或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具有海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高层次人才。

2. 管理专家:

(1)担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职务;

(2)担任高校、科研院所副处级以上职务;

(3)担任社会团体负责人,或担任中层以上职务超过5年;

(4)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创新创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5)创新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转制科研院所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6)长期从事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    

3. 财务专家。

(1)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学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8年以上;

(2)高校、科研院所、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医院等财务部门负责人。

4. 风投专家:

(1)熟悉科技、金融、财税、信贷等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在金融、保险等领域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2)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征集方式

郑州市科技专家库专家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郑州地区专家由申请入库专家所在单位组织申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省级科研机构以及高等学校等作为推荐单位。郑州地区以外专家可自行申请入库。符合条件的专家,请登录郑州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zzkj.zhengzhou.gov.cn),点击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点击注册→评审专家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入库申请。

四、具体要求

(一)请专家根据科技专家管理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学科分类及代码、研究方向、关键词、学术成就、特长经历等信息,将作为系统自动抽选候选专家参加科技评审、咨询活动的重要基础条件。

(二)专家所在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请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三)科技专家管理系统采用注册填报方式,注册登陆后即可填写专家详细信息,完成专家注册。

(四)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仅用作专家咨询报酬发放,请务必如实完整填写,否则专家费将无法发放。我局将对所有专家信息严格保密。

(五)依据《郑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由市科技局对提交的专家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五、征集时间

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申请、定期集中审核的方式,于每年4-5月集中对专家的入库申请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将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公示后入库,入库专家获得各类市级科技评审评估活动候选评审专家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发展计划处 周海燕 张建敏 潘如楼  67180458

网络系统技术支持:郑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67183377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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