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郑东新区发改统计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经开区统计局、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经济发展局,市局各处(室)、队、中心:
现将《郑州市统计系统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30日
郑州市统计系统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监察法等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郑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郑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等《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中共郑州市纪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监察法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为总目标,以深入开展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重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更高层次的法治郑州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全面依法治统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任务安排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全党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学习宣传宪法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学习宣传宪法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在全社会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促进全社会坚定宪法自信、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自觉。组织一次党组中心组通读宪法、举办一次宪法知识讲座、举行一次宪法宣誓活动、组织一场宪法知识考试等“四个一”学习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前后约一周时间,集中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3.深入学习宣传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党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把党内法规纳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重要内容,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4.深入学习宣传监察法。监察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监察法对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构建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5.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推动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基层开展法治讲座,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满足统计系统和统计调查对象对依法治统的法治需求。
(三)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6.抓好“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工作。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8部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郑治市办联〔2016〕1号),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机制化。组织科级以上统计人员通读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全文,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掌握宪法、监察法的基本知识,牢记“17个不得”触碰的统计法律底线,增强法治观念,带头遵守和维护法律权威。
7.提高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继续加大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明确自身权利义务,使其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严格统计执法程序,坚决执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全省统计系统行政指导工作规范(修订)》《河南省统计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等制度规定,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案例研讨活动,确保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统一。要教育统计人员牢固树立统计法律底线意识,坚守“17个不得”。扎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引导统计人员端正服务理念,防止和纠正错误认识,尤其是要将服务型行政执法与“放管服”改革要求紧密结合,拓展监管渠道和平台,树立执法新形象。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明确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统计执法证的,不得从事统计执法工作。
8.认真做好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重点,利用统计素能提升讲坛、统计网站、官方微信等载体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营造依法统计、真实统计的社会氛围。围绕各项普查和大型调查、常规调査、统计执法检查,突出做好对联网直报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小微企业、采价点、调查户等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使统计调查对象牢记“7个不得”触碰的统计法律底线。
(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9.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公示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适时召开落实统计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经验交流推进会。各县(市)区统计局和市局各处(室)、队、中心要结合自身职能和年度重点工作,制定2018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普法举措、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员,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公布本单位2018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市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按照各部门的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时间进度安排开展督查。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领导机构,并安排专项法治宣传教育经费。
10.落实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社会责任。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意见》,推动落实媒体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各类媒体作用,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积极运用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组织开展有深度的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等新媒体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组织参加“河南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开展的“学宪法,签到打卡送红包”宪法知识有奖答题活动,不断增强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助推更高层次“法治郑州”建设
11.研究探索法治创建工作的激励机制。以注重工作实效为导向,研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将法治宣传教育考核纳入绩效考核、精神文明考核等内容,把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表彰激励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12.推动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进公共场所。在户外悬挂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横幅(集中在6月和12月份两个时间段),在宣传栏张贴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内容;在办公区域和重点统计调查对象等人群集中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宣传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积极运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公共交通等载体,推送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内容,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
13.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积极鼓励和引导法治微视频、小小说、相声、戏剧、小品、书法、绘画等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每名党员干部撰写宪法、监察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一篇。注重法治文化与统计实践融合发展,努力打造一批具有郑州统计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组织参加全省开展的“新时代最美普法人”评选活动、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等。
(六)认真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
14.对照标准查漏补缺。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安排,将对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中期进行督查,各级各部门要提前谋划,按照“七五”普法规划标准要求,认真查漏补缺,规范档案资料,以实际成效迎接上级普法工作督导检查。
三、时间安排
此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时间为2018年5月下旬至12月底。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最高标准组织好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当前最突出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强化领导, 制定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公示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宣传活动计划等。全市统计系统法治部门要加强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工作。
(二)紧密结合实际。把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把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结合,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把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使开展统计业务工作的过程成为弘扬宪法精神的过程。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的规定,适时对各单位、各部门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进行督查,对开展活动不力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同时,把各地各部门开展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情况列入今年依法行政考核和“七五”普法督导内容进行督促检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四)创新形式载体。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活动,使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推动法治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网络。要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迅速兴起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的热潮。
(五)加强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沟通,及时将本地本部门开展活动情况及成果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力争形成线上线下、网上网下、上下联动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联 系 人:董润青
联系电话:67188518
邮 箱:zzstjjf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