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54/2019-00022
  • 郑州市扶贫办
  • 政务,公告
  • 2018-12-25
  • 2019-01-10
  • 通知
  • 郑脱贫组〔2018〕53号
关于印发《关于落实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郑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关于落实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关于落实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若干意见》已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5日

 

关于落实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若干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打好产业扶贫硬仗,促进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根据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瞄准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提出把产业发展脱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首要举措。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河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专门把产业扶贫作为 “四场硬仗”之首,摆上重中之重的位置,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推进脱贫攻坚的首要任务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项目谋划不足、资金投入不够、带贫机制不完善、贫困群众稳定增收难等问题。目前我市脱贫攻坚已进入提升攻坚成效,全面夺取胜利的新阶段,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产业扶贫对增加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成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产业扶贫工作对象要覆盖全市所有贫困村、贫困户和低收入村、低收入户,要紧紧围绕村村有特色产业、有集体经济收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致富带头人、户户有增收项目的“五有”目标,因地制宜,长短结合,强力推进产业扶贫工作,确保到2020年产业收入占贫困户收入比重明显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能力明显提升,每村培育3—5名致富带头人;产业扶贫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全覆盖,每户至少有2个以上产业扶贫项目;集体经济收入对贫困村全覆盖,达到10万元以上。

二、突出特色,强化措施

(一)精准谋划项目。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把项目建设作为产业扶贫的总抓手,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及农户意愿,围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乡村旅游、特色加工、光伏扶贫、电商扶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七大类产业”,精准谋划一批产业扶贫项目。不具备发展产业的地方,县乡要加大统筹力度,建立利益连接机制,提高产业对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人口的覆盖度和受益度。

(二)强化政策体系建设。优化财政扶贫资金支出结构,脱贫攻坚期内,各县(市、区)用于产业发展资金不得低于40%。强化金融支持,推广金融扶贫“卢氏模式”经验,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体系、信用评价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产业支撑体系建设水平,突出户贷户用方向,实现对有信贷需求且符合信贷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扶贫产业。完善产业扶贫到户增收项目奖补政策,继续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注重建立带贫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突出贫困群众的参与度、带贫效果的持续性,对享受扶持政策但不按协议履行带贫责任的企业组织实施惩戒。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金融”“政府+基地+合作社+龙头企业+贫困户+保险”方式等带贫模式和直接帮扶、托管帮扶、合作帮扶、社会帮扶、股份帮扶、资金收益、代种代养等脱贫模式,引导支持贫困群众通过务工就业、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方式融入产业链条。支持企业与贫困户签订长期合作协议,通过务工就业得薪金、土地流转得租金、入股分红得股金“三种受益方式”,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四)深化产销对接活动。坚持以质量为根本,加强以“三品一标”为主的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不断扩大名优产品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尊重市场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营销和产品开发。统筹运用直营与代理、体验与订单、线上与线下等传统与新型销售形式拓展销售渠道,组织开展交易会、洽谈会、展览会、网上对接等各类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搭建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主体交流衔接。重视从产品分捡、包装、储运、物流、支付等环节做好销售服务,全方位促进产销活动便利化。

(五)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内容,以集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积极推动贫困村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制定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财政支农资金要折股量化形成村集体资产,由此投入带来的集体经济收入,优先用于购买公益岗位、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贫困户帮扶及保障支出。制定促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财政奖补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到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规范财政扶贫资金到户增收项目实施方式和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方式,不搞分红养懒,股份分红不能“一股了之”,光伏扶贫不能“一光了之”。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体现贫困群众参与性,着力激发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

(七)加强产业扶贫风险防范。加强扶贫产业项目选择的风险论证,建立健全多主体、多渠道的风险分担机制。保险业金融机构要围绕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和市场风险,创新保险扶贫模式,开发保险产品,完善保险服务,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产业发展需求。县级政府要完善保费补贴政策,扩大贫困户保险覆盖,化解贫困群众脱贫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风险;探索设立产业扶贫风险补偿基金,重点用于补偿因不可控因素导致的经济损失。

(八)培育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制定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支持激励政策,搭建好平台。通过在当地创业成功人员中选树一批、在外创业成功人员中引进一批、在贫困户中培育一批的形式,有针对性地选树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注重做好把党员和村干部培育成致富带头人,把致富带头人培养发展成党员和村干部工作,发挥“头雁”效应。加大对致富带头人的典型宣传力度,形成正向激励导向。

三、强化责任,完善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打好产业扶贫硬仗专项工作指挥部,统筹谋划全市扶贫产业发展。由市扶贫办牵头,市发改、财政、人社、农业、林业、畜牧、旅游、工信、科技、商务、供销等部门共同参与,形成产业扶贫的强大合力。各县(市、区)要履行好产业扶贫主体责任,党政正职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成立相应的产业扶贫硬仗专项工作指挥部,专人专班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成立产业扶贫专项工作推进组,加大相关产业推进力度。对脱贫退出后因缺乏产业支撑造成返贫比例较高的,要严肃问责。

(二)完善推进机制。建立产业扶贫观摩点评制度,每半年对各县(市、区)产业扶贫进展情况进行观摩点评。建立产业扶贫信息月报制度,对各县(市、区)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建立产业扶贫专项督查制度,适时开展产业扶贫专项督查巡查,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建立产业扶贫成效“考核评估制度,将特色产业对贫困村覆盖率、集体经济收入对贫困村覆盖率、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村覆盖率、致富带头人对贫困村覆盖率、产业增收项目对贫困户覆盖率等“五率”纳入脱贫攻坚考核范围并适当增加权重。

(三)找准工作结合点。坚持把产业扶贫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做大做强农业特色产业;与职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就业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生产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对每个贫困村的致富带头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培训全覆盖;与社会扶贫结合起来,发挥好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扶贫产业;与“百企帮百村”活动结合起来,变给钱给物为产业帮扶,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吸纳到所帮扶的产业上;与实施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十百千”工程结合起来,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级驻村工作队、责任组和帮扶责任人,要进村入户进行产业扶贫政策宣传,以政策的知晓度提升贫困群众对产业扶贫的参与度。要深度挖掘、精心提炼,总结宣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接地气的产业发展成功模式,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为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发展产业营造氛围。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