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司法局饭堂改造和大棚维修项目施工已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司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饭堂改造和大棚维修;
2.2招标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7-74
2.3项目概况:郑州市司法局饭堂改造和大棚维修项目:
(1)饭堂改造;
(2)后院大棚维修;
2.4项目地点:郑州市;
2.5预算总额:550000元;
2.6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饭堂改造,第二标段为后院大棚维修。
2.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饭堂改造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大棚维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8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3、2014、2015年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人员社保证明的相关材料;
3.3投标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注:三证合一者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4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和服务能力;
3.5投标近3年内(2014、2015、2016,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为本单位员工且无在建工程。
3.7投标人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查询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方可参与报名。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 24 日至2017年3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2:30时-17:30时,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709室报名。
4.2报名时携带:
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证明、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人员社保证明的相关材料、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原件(备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存档)。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报名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至以下账户;
开户户名:河南海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海路支行
账号:695 102 730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4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航海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708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4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郑州市航海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708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司法局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224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371-6766182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709室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0371-53305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