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15-00062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重大项目,审批
  • 2015-04-27
  • 2015-04-28
郑州商都遗址博物馆和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批复

2015年4月27日,郑发改社会〔2015〕204号文批复了郑州商都遗址博物馆和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位于东大街南、城南路北、商城遗址东城垣西,建设用地面积39458平方米(约合59.18亩)。根据《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6—91)和国家文物局《关于郑州商都遗址博物院和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选址方案的批复》(文物保函〔2011〕1796号)中“建筑高度不应超过12米”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现有商代文物存量和文物考古发掘数量,参照外地专题博物馆和文物考古研究院建设规模,确定本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699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5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485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郑州商都遗址博物院、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共享区域三大功能区及道路、广场、绿化、照明等室外工程。其中:郑州商都遗址博物院总建筑面积23409平方米,包括常设展厅6802平方米,临时展厅3714平方米,文物库房7443平方米,技术用房等5450平方米;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总建筑面积23613平方米,包括展示中心3286平方米,文物库房11016平方米,整理修复中心等9311平方米;共享区域建筑面积22973平方米,包括公共空间5037平方米,人防兼地下车库13000平方米,学术交流中心、服务中心等4936平方米。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5006万元,包括工程费用39728万元,土地费用5918万元,设计费、监理费、预备费等其它费用936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政府投资。该项目计划工期为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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